衛生用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控制人生活環境和農林業中養殖業動物生活環境的蚊、蠅、蜚蠊、螞蟻和其他有害生物的農藥。衛生農藥按其使用場所和使用方式分為家用衛生殺蟲劑和環境衛生殺蟲劑兩類。家用衛生殺蟲劑主要是指使用者不需要做稀釋等處理在居室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環境衛生殺蟲劑主要是指經稀釋等處理在室內外環境中使用的衛生用農藥。根據有效成分,衛生殺蟲劑分為4個類別,即化學農藥衛生殺蟲劑、生物化學衛生殺蟲劑、微生物衛生殺蟲劑和植物源衛生殺蟲劑。
根據農業農村部2021年9月發布的《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防蚊驅蚊類產品認定的意見》, 如果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標明該產品具防蚊驅蚊功能,無論有效成分是化學成分還是植物源性成分,該類產品都屬于農藥范疇,按照衛生用農藥管理,必須在標簽上注明農藥登記證號和農藥生產批準證書號。
已登記的衛生殺蟲劑農藥種類
登記的衛生殺蟲劑農藥共98余種有效成分,1900多個登記,480多個生產企業。登記數量最多的有效成分是胺菊酯、氯菊酯、氯氟醚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炔丙菊酯和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占了總數的66%。
登記資料要求:
原藥(母藥):與大田農藥原藥(母藥)登記基本相同
產品化學:化學農藥衛生殺蟲劑、生物化學衛生殺蟲劑、微生物衛生殺蟲劑和植物源衛生殺蟲劑產品化學資料要求相同。
毒理學:衛生殺蟲劑劑型不同,提供的資料也不同。
藥效:
- 超低容量噴霧、熱霧劑噴霧等無法進行室內藥效試驗測定的產品不需要提供。
- 用于涂抹、撒施、驅避、防蛀、稀釋后室內滯留噴灑的產品,以及其他無法進行模擬現場試驗的產品不需要提供。
- 殺釘螺劑、白蟻防治劑、儲糧害蟲防治劑、超低容量制劑、熱霧劑,以及室外防蚊(幼蟲)、蠅(幼蟲)和其他外環境用制劑,需要提供現場試驗報告,其他產品視需要提供。
環境毒性:
- 室內使用的衛生殺蟲劑減免環境資料。
- 顆粒劑、土壤處理劑、餌劑等非噴霧使用的衛生殺蟲劑減免蜜蜂、家蠶相關的環境毒性試驗。
- 化學農藥衛生殺蟲劑提供7項資料,生物化學衛生殺蟲劑提供4項資料,微生物衛生殺蟲劑提供5項資料,植物源衛生殺蟲劑提供6項資料。
殘留:均豁免。
評審:
評審程序請參考農藥登記頁面。
注意事項:
- 不同意D型肉毒毒素在城市或森林上用作殺鼠劑登記。
- 不同意產品為中等毒的制劑在室內使用的登記。
- 不再批準水劑、膠餌、懸浮種衣劑等產品的登記。
- 衛生殺蟲劑有效成分含量應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衛生殺蟲劑有效成分含量范圍或已批準登記產品的含量。
- 對含有避蚊胺、羥哌酯、炔丙菊酯的家用衛生殺蟲劑,有效成分含量不應高于已登記產品的最高含量。
我們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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