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美國財政部稅務局(IRS)宣布將從2024年10月1日起,將聚甲醛(Polyoxymethylene,CAS號:9002-81-7)納入應稅物質名單。征稅方式主要為針對用于生產聚甲醛的甲烷(每噸將征收3.65美元的稅費)。該政策將同時影響聚甲醛應用領域,包括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械、醫療器具、管道管件、建筑建材等。
聚甲醛征稅目標為生產聚甲醛的甲烷的原因:因無論是美國國內生產還是從海外進口的聚甲醛,在其主要生產過程中,甲醛與醇反應生成的聚合物,主要是通過甲醇(間接由甲烷轉化而來)制備的甲醛為原料進行聚合,且甲烷占比高達50%,因此其銷售或使用均需繳納相關稅費。(法規依據:IRC第4672(a)(2)(B)條款,若一種物質的生產材料中含稅化學品占比超過20%,相關物質的進口商或出口商有義務申請將其添加至應稅物質名單。若占比不超過20%,則其可申請從名單中移除。每種物質的添加或移除都需單獨提交申請。)
稅收目標人群
銷售或使用聚甲醛的進口商
該稅收對美國進口商的影響
進口商:每噸甲烷征收3.65美元
新稅率規定,用于生產聚甲醛的甲烷每噸將被征收3.65美元。此稅率基于甲烷的基準稅率6.88美元,并采用0.53的換算系數進行計算,即0.53 × 6.88美元 = 3.65美元。
何為應稅物質名單?
根據美國《國內稅法典》(IRC)第4672(a)節的規定,只有列入應稅物質名單的物質才需繳納稅款,未列入名單的物質則不受此規定限制。
稅收背景
由聚甲醛的出口商Celanese Ltd.公司在2022年12月提交的申請促成。該公司的申請于同年12月28日通過《聯邦公報》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稅務局未收到任何反對意見,最終批準了此項申請。
該稅收調整的實施預計將對相關行業造成影響,業界應提前做好準備,以適應新政策帶來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