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歐洲議會議員(MEPs)和西班牙理事會主席就計劃減少建筑部門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一事達成一致。
早在2021 年,歐盟委員會就通過了對《建筑能源性能指令》(EPBD) 的重大修訂(重鑄),這一計劃是《歐洲綠色協議》的核心部分,旨在確保歐盟堅定走上實現2050年溫室氣體凈零排放(氣候中和)的道路。
根據擬議的EPBD修訂,計劃在2028年實現公共機構建筑的零排放目標,并在2030年前將所有建筑轉向零排放建筑體系。成員國被要求綜合考慮建筑物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建筑產品的制造和廢棄,以評估其全球變暖潛力。根據歐盟的數據,建筑部門占歐洲總能源消耗的40%和能源溫室氣體排放的36%,但每年只有大約1%的建筑得到翻新。因此,修訂的目標是至少將翻新率翻一番,同時確保更高的能源效率。
對于住宅建筑,成員國必須采取措施,以確保到2030年平均能源消耗減少至少16%,到2035年至少減少20%至22%。到2030年,成員國還必須強制翻新那些翻新頻率最低的16%的非住宅建筑,之后三年內將這一要求擴展至最低能源性能的26%的建筑。為確保國家標準的逐漸提高,所有成員國必須在2025年之前建立一個統一的能源績效尺度。此外,為協助建筑業主進行翻新,計劃在2024年前引入自愿翻新護照,以及在2026年前引入智能就緒指標。
在技術和經濟允許的情況下,成員國必須逐步在公共和非住宅建筑區域中,在2030年之前部署太陽能裝置,并不得在新建筑或對建筑物或供暖系統進行重大改造的供暖系統中使用化石燃料。這些化石燃料供暖系統應在2035年之前被逐漸淘汰。混合性供暖系統仍然可以享受政府財政激勵補貼,例如將鍋爐與太陽能熱裝置或熱泵相結合的供暖系統。然而,歷史、宗教和軍事建筑不受EPBD修訂的影響。
通過這一計劃,MEPs制定了全歐洲過渡至零排放建筑的藍圖,從能源浪費最嚴重的建筑開始,為歐盟的脫碳計劃增加了一個重要支柱,旨在實現減少歐洲36%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