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發出政府公報,公布了最新收到的23種化學物質。這些物質是按照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ISHL)第67章要求在去年向MHLW通報的。法令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向MHLW進行新化學物質及其獨立測試結果通報,在通報接受后,MHLW將會公開這些物質的名稱。
ISHL名錄每三個月更新一次,包括這23種物質在內,已經有61,536種物質。ISHL名錄也是日本化審法(CSCL)名錄的補充。日本化學名錄不像其它國家,化學物質名錄由一系列名錄組成,沒有一個專門的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企業出口化學物質到日本前,先確認物質狀態,以便明確企業在日本化審法下的義務。
法規背景
《日本化審法》(CSCL)于1973年頒布,2003年修訂,是對新化學物質實施危害性事前審查制度的法規。該法規要求按量實施新化學物質申報。當年總產量小于1噸時,進行少量新化學物質申報;當年總產量介于1噸和10噸之間時,進行低產量新化學物質申報;當年總產量大于10噸的新化學物質進行申報時,須提供降解試驗和生態毒性試驗數據。該法要求申報大于1噸/年的新化學物質均應在GLP框架下進行生物降解測試,根據生物降解結果,判斷是否需要進一步測試。
日本現有和新化學物質名錄(ENCS)涉及法規為《日本化學物質控制法》(CSCL)也稱《日本化審法》,ENCS基于CSCL于1974年4月16日開始實施,最新修訂法案2009年5月20公布,并于201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修訂法案涵蓋了所有危害評估的物質,包括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ENCS),法案要求新化學物質在生產或進口前需通報相關信息用于評估其危害,新化學物質通報5年后將被列入通報類清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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