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依據
2024年2月上海市應急管理局和上海市交通委員會正式發布《關于推進基于“一企一品一碼”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及危險貨物裝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標志著上海一企一品一碼方案正式落地。該方案實施后,計劃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范圍內流通的《危化品目錄》列名的危險化學品(含《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中第2828項下的88個小項),需要在最小外包裝上賦追溯碼;對于儲存需要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的倉庫,需要進行信息化改造,能夠向監管部門實時報送危化品出入庫、庫存等信息。上述通知主要的法規依據為《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適用范圍
需要提供追溯碼的產品包括《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第1~2827項以及第2828項下1~88小項的產品。
不強制提供追溯碼的產品包括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第2828項,但不屬于1~88小項的產品;符合《危險化學品目錄》70%規則的混合物;《危險化學品目錄》未列出,符合危險化學品定義的化學品。
需要提供追溯碼的情形
1) 在上海市范圍內的涉及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充裝、分裝、更換標簽;
2) 涉及到上海市口岸進口危險化學品,在上海市內范圍內流通;
3) 涉及到外省市生產或進口的化學品,在上海市范圍內流通。
豁免提供追溯碼的情形
1)包裝規格小于100g / mL(最小包裝);
2)通過管道,或者船運的散裝危險化學品;
3)進口后,直接運輸到其他省市;
4)進口后直接運輸到上海市范圍內的使用企業。
追溯碼與危化品倉庫出入庫系統管理范圍差異
追溯碼和危化品倉庫雖然主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但也存在一些差異,具體見下表:
追溯碼 | 出入庫系統 | |
《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列明的化學品 (1~2827項+ 2828的88小項) | √ | √ |
《危險化學品目錄》第2828項88小項之外 | -- | √ |
符合《危險化學品目錄》70%規則的混合物 | -- | √ |
《危險化學品目錄》未列出,符合危險化學品定義的化學品 | -- | -- |
追溯碼的生成
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生成追溯碼,企業都需要首先完成NRCC登記,在獲取NRCC安全信息碼之后,追溯碼的生成可以有兩種生成方式:
- 通過政府部門提供的免費化學品追溯碼生成平臺生成,需要通過人工操填寫;
- 企業也可以對自身的供應鏈系統進行改造,建立對應功能模塊來實現生成追溯碼功能。
- 不同類型企業的合規義務
- 生產企業
涉及到的主要義務有:對出入庫系統進行改造,向監管部門實時報送危化品出入庫、庫存信息;完成危險化品登記后,根據貨品,批次,規格不同生成相應的追溯碼并粘貼;發貨時,完成出入庫對接,并上報主管部門。
經營企業
倉儲經營或帶儲存設施經營的企業涉及到的主要義務有:需要對出入庫系統進行改造,向監管部門實時報送危化品出入庫、庫存信息;接收上游已經粘貼追溯碼的貨物,掃碼進行入庫操作。如果上游未粘貼追溯碼,需要生成追溯碼并粘貼;發貨時,完成出入庫對接,并上報主管部門。
未涉及倉儲經營或帶儲存設施經營的企業,其主要義務有:接收上游已經粘貼追溯碼的貨物,掃碼進行入庫操作。如果上游未粘貼追溯碼,需要生成追溯碼并粘貼;發貨時,完成出入庫對接,并上報主管部門。
使用企業
涉及到的主要義務有:收貨時,接收上游已貼追溯碼的貨物,掃碼進行入庫操作;掃碼收貨的危險化學品,無需通過危險化學品登錄報送系統進行報送。
進口企業
如果產品在通關前已經粘貼好追溯碼,可以推薦為通關白名單企業,享受檢驗減免。企業也可以選擇在倉庫粘貼;如果進口后在上海市流通,需要粘貼追溯碼,由倉庫報送出入庫信息;如果通關后直接運輸到外省市,無需粘貼追溯碼,也無需報送出入庫信息;如果進口后作為企業的原料使用,無需粘貼追溯碼,也無需報送出入庫信息,由許可企業報送出入庫信息。
海外企業
符合賦碼要求的產品,建議在產品出口到中國之前在提前生成追溯碼,并黏貼在最小外包裝合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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