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正式發布了活性物質精異丙甲草胺(S-metolachlor)的續展審批決定(Regulation (EU) 2024/20),宣布不再批準精異丙甲草胺在歐盟的續展登記。本條例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2005年4月1日,精異丙甲草胺在歐盟植物保護產品舊法規(Directive 91/414/EEC)下首次獲得歐盟批準,由于再評審工作的推遲,批準有效期延長至2024年11月15日。2023年2月3日,EFSA就精異丙甲草胺的農藥風險評估發布同行評審結論,幾個關注的領域被確認:
- 根據監測數據得出結論,地下水中精異丙甲草胺及其相關除草活性代謝物的含量有可能超過飲用水限定參數0.1 μg/L;根據地下水模型,在所有有代表性用途的所有場景中,這些代謝物的含量都將超過0.1 μg/L。
- 鑒于對遺傳毒性和致癌性的關注或數據缺口,地下水有較高的風險暴露于超過飲用水限定參數0.1 μg/L的毒理相關代謝物;
- 精異丙甲草胺對以蚯蚓為食的哺乳動物具有高風險危害。
2023年5月23日歐盟委員會向WTO發出了通報,而今正式發布續展登記不予批準的公告。歐盟成員國需要在2024年4 月 23 日之前撤銷對含有精異丙甲草胺作為活性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相應的植物保護產品的寬限期將于2024年7月23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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