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經濟、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好《條例》,我部決定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 目的
宣傳修訂《條例》的重要意義、重點內容和基本要求,讓農業部門勇于擔當扛起農藥管理的責任,讓農藥生產、經營者自覺遵守《條例》的規定,讓全社會支持農業部門履職盡責做好農藥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依法治藥、依法建農。
二、 活動時間
2017年6月1—30日。
三、宣傳內容
(一)修訂《條例》的重要意義。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提質增效和農藥轉型升級,宣傳修訂《條例》的重要性。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重點解讀《條例》在農藥登記、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登記試驗單位認定等方面的要求。
(三)《條例》新設制度及要求。既要宣傳登記許可有關規定,更要宣傳新增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的職能及要求,逐級壓實責任,逐項抓好落實。
四、活動方式
(一)形式多樣。開展《條例》的現場宣講、座談、咨詢服務,印發《條例》宣傳手冊、宣傳掛圖等,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新媒體等,采取《條例》下鄉、進村入戶等方式,宣傳《條例》的重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二)多層級開展。省級農業部門要制定《條例》宣傳的具體方案,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同時,指導地(市)、縣(市),開展好宣傳活動。特別是要把省級農業部門負責生產許可審批、縣(市)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負責經營許可審批的規定和要求,逐項細化、逐條解讀。
(三)多視角解讀。通過電視講座、專家訪談、新聞報道、綜述點評等方式,多角度解讀《條例》的重要內容和基本要求,正確理解和貫徹實施《條例》的各項規定。
(四)宣傳與培訓并進。宣傳活動要與專項培訓結合起來,既要營造良好氛圍,又要開展《條例》培訓,使宣傳活動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相關要求
(一) 精心組織。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謀劃,結合本地實際,及早制定《條例》宣傳月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宣傳月活動有序進行。
(二)注重實效。加強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整合相關資源,利用多種載體,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確保宣傳月活動取得預期成效。
(三) 認真總結 。宣傳月活動結束后,總結宣傳月活動的成效和經驗,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報送我部種植業管理司。
聯系人:黃輝
聯系電話:010-59192899、59191427
傳 真:010-59191875
電子郵箱:pmd@agri.gov.cn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