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澳大利亞政府宣布將更新《工業化學品(一般)規則2019》(以下簡稱《一般規則》),新法規將于2024年4月24日正式開始實施。去年,澳大利亞政府就部分內容進行了公眾咨詢,包括對AICIS分類、報告和記錄保存的修改和調整等。現根據公眾意見,進行了下述情況的微調。
- 將簡化書面記錄,包括允許引薦者在不知道CAS或IUPAC名稱的情況下,保留或提供INCI名稱等。在報告和記錄的編制上,將更廣泛地采用國際化妝品成分命名法(INCI)標準。
- 分類標準的調整將特別惠及本土肥皂制造商、香精香料(一般屬于化學品混合物),以及在受控條件下引入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 如肥皂生產商在制造過程中添加其他化學成分,如香料等,若進口或自制的,則必須完全遵守AICIS的規定;若是本土供應商購買,則無需承擔相關的AICIS義務。
- 低風險香精或香料混合物的引入人需在提交預引入報告時確保符合以下標準(二選一):
- 所用化學物質必須已被列入IFRA名單;
- 引入者須在引入前向AICIS詳細報告化學物質的相關信息,包括CAS編號、化學名稱、已知的危害性質、在混合物中的最大濃度以及混合物的商業名稱。
提交后,若此類化學品會在第三階段的分類過程中被評估為低風險,會被歸類到“報告性”(Reported)類別,相較于高風險化學品,管理要求會相對寬松。此外,這一步驟也可能涉及簡化的報告和記錄保存要求,以減輕引入人的合規負擔。
- 修改了引入危險化學品對于生物化學品定義
生物化學品指的是一種工業化學物質,它: (a) 來源于現存或曾經存在的生物,且未經進一步修改; (b) 由現存或曾經存在的生物產生,且未經進一步修改。
- 在防止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被錯誤歸類為免報告或免檢物質方面,將加強相關標準和報告要求,以更有效地保護健康和環境。
鑒于AICIS自2020年起取代了NICNAS成為新的監管機構,所有原在NICNAS下注冊的化學品和相關企業必須過渡到AICIS進行管理。為此,直至2024年4月23日,對于這些企業將提供臨時的記錄保存措施。從2024年4月24日起,將實施新的記錄保存要求。
據公告表示,《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分類指南》也將進行更新。雖然具體的修改內容尚未公布,但預計大部分更新將與《一般規則》的其他條款同時于2024年4月24日生效,其余部分則預計在2024年9月生效。瑞旭集團將持續為您關注并報道相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