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韓國國家化學安全研究所(NICS)根據《化學物質注冊與評估法案》以及《化學物質管理法》,發布了第2024-34號及第2024-35號公告,對《有毒物質的指定公告》及《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進行了修訂。
《有毒物質的指定公告》的修訂
- 化學物質名稱修改:對唯一編號“2017-1-762”和“2022-1-1095”的物質名稱進行了修改。
- 新增有毒物質:在唯一編號“2024-1-1212”的物質之后新增了10個有毒物質,編號從“2024-1-1213”到“2024-1-1222”。
唯一編號 | 化學物質名稱 |
2017-1-762 | 檸檬烯[Limonene; 5989-27-5, 138-86-3, 5989-54-8]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2-1-1095 | [(±)-Nornicotine; 5746-86-1, 494-97-3]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3 | 三氟化磷[Phosphorus trifluoride; 7783-55-3]及含量1%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4 | 炔丙基氯甲酸酯[2-Propynyl chloroformate; 35718-08-2]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5 | 對苯二異氰酸酯[1,4-Diisocyanatobenzene; 104-49-4]及含量1%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6 | 乙酐[Acetic anhydride; 108-24-7]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7 | 三氯化鋁[Aluminium trichloride; 7446-70-0]及含量10%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8 | 鋁酸鈉[Aluminium sodium dioxide; 1302-42-7]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19 | 二苯胍[1,3-Diphenylguanidine; 102-06-7]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20 | 二異丙胺[N-(1-Methylethyl)-2-propanamine; Diisopropylamine; DIPA; 108-18-9]及含量5%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21 | 三聚氯氰[Cyanuric chloride; 108-77-0]及含量1%以上的混合物 |
2024-1-1222 | 羰基硫[Carbonyl sulfide; 463-58-1]及含量25%以上的混合物 |
修訂后的《有毒物質的指定公告》的實施日期及過渡措施
自發布后3個月實施。
過渡措施:新指定的有毒物質(包括含量標準變更的情況)的處理者應在公告實施日期之前,在以下各項規定的日期之前完成相應事項,以符合《化學物質管理法》的規定:
1、根據化管法第9條確認化學物質:2025年7月1日
2、根據化管法第16條標記危險化學品:2025年7月1日
3、根據化管法第20條申報有毒物質進口:2025年7月1日
4、根據化管法第23條編寫及提交化學事故預防管理計劃書:2027年1月1日
5、根據化管法第28條獲得危險化學品業務許可證:2027年1月1日
6、根據化管法第13條及其實施規則附表1的危險化學品處理標準:2026年1月1日
7、根據化管法第24條及其實施規則附表5的危險化學品處理設施安裝和管理標準:2029年1月1日
《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的修訂
- 將唯一編號“97-1-145”、“2017-1-762”、“2017-1-785”、“2018-1-837”、“2021-1-1068”及“2022-1-1095”的6種物質進行修訂
- 新增新指定有毒物質的危害分類和標簽:在唯一編號“2024-1-1212”之后新增“2024-1-1213”至“2024-1-1222”
修訂后的《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的實施日期及過渡措施
修訂后的《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過渡措施:需要標識有毒化學物質的處理者應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之前,按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6條進行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