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加拿大環境部對《多氯聯苯條例》和《指定用于執行目的的監管規定的條例》進行了修訂。《多氯聯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包括了停止使用含有多氯聯苯的設備的最后期限,并規定了在銷毀前的儲存期限。
多氯聯苯(PCB)是一種在環境中和人體、動物組織中具有極高持久性的有害物質,被認為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構成嚴重威脅。由于其劇毒性質,多氯聯苯已被列入1999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附件1的有毒物質清單的第1部分。《多氯聯苯條例》的修訂旨在最大程度地減少多氯聯苯的接觸和環境排放,以確保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
由于《減少燃煤發電二氧化碳排放條例修訂案》的實施,一些燃煤發電設施將在2025年至2029年12月31日期間關閉,這些設施使用含有多氯聯苯的設備。因此,相關運營商要求延長含多氯聯苯設備的終止使用期限,以便與設施的關閉保持一致。擬議的修正案將允許那些計劃在2029年12月31日之前關閉的電力設施繼續使用含PCB的某些設備,但必須經官方批準。
此外,加拿大國防部(DND)擁有多件含PCB設備,但根據《條例》,目前不允許使用這類設備,必須按規定的期限停止使用。考慮到軍事裝備的性質和相關資產處置要求,DND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處置軍事裝備。修正案的提出旨在為軍事裝備的使用和存儲特殊情況提供例外。根據修正案,當找不到合適的非PCB替代品時,將允許繼續使用和儲存這類裝備,但必須通過正式的官方申請程序來延長裝備的儲存期限。
此通告發布后的60天內,歡迎所有人向有關部門提交有關擬議法規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