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19)于2023年10月9日至13日在位于意大利羅馬的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總部舉行。此次會議上,科學家們一致認為以下兩組化學物質應被視為危險化學品,并建議將其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
- 碳鏈長度在C14-17范圍內且氯化程度等于或高于45%(按重量計氯含量)的氯化石蠟,通常被稱為中鏈氯化石蠟或MCCPs
這些化學物質通常用作金屬加工的潤滑劑和冷卻劑,還可以用作使塑料變軟的添加劑,同時也廣泛應用于聚氯乙烯(PVC)制品、油漆、密封劑和橡膠等領域。然而,由于它們在人體內具有持久性而無法分解,因此對人類健康構成嚴重風險,包括癌癥風險。
- 長鏈全氟羧酸(PFCA)、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
這些化學物質屬于PFAS物質(永久性化學物質)家族。由于其出色的耐水性、防污性和抗油性等性能,常被廣泛用于工業和消費品領域,包括半導體制造、印刷油墨、油漆和涂料、紙張和食品包裝、防水紡織品、清潔產品以及消防泡沫等。
委員會同意這些化學物質在特定的情況下仍可使用,具體的豁免條款將在2025年召開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COP)會議上進行討論。
此外,會議還通過了關于高度有毒農藥毒死蜱(Chlorpyrifos)的風險概況,毒死蜱是一種廣泛應用于農業的高毒殺蟲劑,對兒童和孕婦尤其危險,且會對神經系統產生不良影響。在接下來的一年里,委員會將會繼續評估毒死蜱的社會經濟影響和可能的控制措施,并考慮是否建議將其列入《公約》。
一旦物質被列入《公約》清單,各個國家或組織的相關管理機構均會采取措施以減少或禁止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向環境的排放。我國也是《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國,在相關物質正式加入附件后,我國也將逐步跟進,將其納入相關限制清單,包括《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以及《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等名錄。此外,與POPs有關的生產或下游產品企業不僅需要密切關注POPRC會議與動態,還需要關注會議所提議物質的用途與下游產品,及時尋找POPs的可替代物質或技術,以避免《公約》清單對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
《斯德哥爾摩公約》簡介:
《斯德哥爾摩公約》于2001年通過,2004年生效,是一項全球性條約,要求締約方采取措施來消除或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到環境中,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避免化學物質在環境中長時間保持完整、廣泛分布以及在人類和野生動物的脂肪組織中積累從而對人類健康或環境產生有害影響。
《公約》在附件A(消除類)、附件B(限制類)和附件C(無意產生類)清單中共列明了首批12種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分別提出淘汰、限制或限排等管控要求。此外,允許在《公約》附件中增列經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審查并締約方大會審議決定增列的化學物質。截至目前,《公約》附件已列出34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涵蓋數百種相關化學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