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美國法院發布了針對環保署(EPA)的重要裁決,推翻了EPA于2023年12月下達的禁令。EPA禁令要求德克薩斯州的Inhance Technologies公司更改其氟化工藝或暫停其長期以來的氟化塑料容器過程,以防止產生長鏈全氟烷基物(PFAS)。美國法院則認為,EPA的行動超出了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所授權的范圍。
Inhance Technologies公司自1983年起就使用特定技術對塑料容器進行氟化處理,以創建一個阻止容器內外有害物質交換的屏障。這一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長鏈全氟烷基物(PFAS)是一種難以分解的化學物質,廣泛使用且可能導致健康問題,如癌癥和心血管疾病。
Inhance最終并沒有采納EPA的禁令,改變其工藝或停止氟化容器,而是向 EPA提交了兩份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s)。
美國法院指出,TSCA第5節旨在監管物質的初始制造階段,且EPA實施的重大新用途規則(SNUR)針對的是某種化學物質可能對健康或環境構成不合理風險的新用途,而非針對長期存在的制造過程。此外,EPA在其提議和最終確定的重大新用途規則(SNUR)中并未將氟化行業作為受影響行業。
法院的裁決強調EPA不能將“重大新用途”的定義任意擴展至長期存在的制造過程。雖然這一決定阻止了EPA的進一步行動,但并未剝奪EPA根據TSCA第6節采取適當程序監管Inhance氟化過程的能力。
該裁決保障了企業在清晰合理的法律框架內運作,同時提醒聯邦機構必須遵循國會設定的規則。
來源:https://www.ca5.uscourts.gov/opinions/pub/23/23-60620-CV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