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已發布22個生產前預通報和14個在2012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期間新的化學品生產的通知(NOC)。
通知的評論期至2012年3月23日結束。
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第5條規定,任何人若有意生產(包括進口法規定義)新的化學品(即不在TSCA清單的化學物質)通知環保局,并需要遵守有關新的化學品制造的法規條文。根據TSCA的第5條(d)(2)和5(D)(3),EPA需要在聯邦注冊上公布生產前預通報(PMN)或試銷豁免(TME)的申請通知,并在聯邦紀事上定期公布審查和開始生產的通知(NOC)及制造這些新化學品的情況報告。這個文件包括2012年1月16日到2012年1月31日期間的通知,包括懸而未決的或過期的生產前預通報,以及在此期間EPA收到企業發來的開始生產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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