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加拿大政府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發布了人造納米風險評估框架草案,意見征集期從6月17日期起至60天結束。
納米技術被定義為納米尺度在1-100nm之間的一種處理物質的方法。利用該技術開發的人造納米材料(NMs)正在跨越廣泛應用和行業迅速進入加拿大市場。化學物質,包括納米材料,都在《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的管控下,規定授權收集信息、評估和管理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風險。化學品評估的原則適用于納米材料的評估,為解決納米材料的特殊性,進行了必要的修改。
基于CEPA下的納米材料風險評估:
- NMs的風險評估遵循化學品風險評估的原則,包括依據證據權重(WoE)的應用和預防措施;
- 在對納米命名系統缺乏國際共識的情況下,使用化學文摘服務登記冊編號(CAS RN2)和理化性質信息(例如,尺寸,形狀,表面化學)來確定和表征納米級形式的范圍;
- 通常需要評估納米級產生的物質的尺寸分布、形狀和表面化學;
- 如果一種物質的10%或更多(按數量)的初級粒子具有至少一個內部或外部尺寸,或在1至100納米尺度內,則該物質被評估為納米。如果一個粒度分布數量不可用, 如果至少1%(按質量)的初級顆粒在納米尺度或在納米尺度內至少有一個內部或外部尺寸,則物質被評估為納米級;
- 用于納米的交叉參照法正在開發中。此時,對納米的交叉參照被認為是逐個案例,并作為WoE方法風險評估的一部分。還考慮了其他司法管轄區/組織(例如歐洲聯盟、經合發組織)提供的關于納米的交叉參照法指導。用于納米生態和人類健康風險評估的分組策略可能不同。
- 從風險評估得出的結論可能適用于評估的CAS RN的一系列已知納米變體,或者具有相同CAS RN的不同納米形態有不同的結論;
- CEPA第 64 條下的結論與《危險產品規例》就擬用于工作場所的產品所規定的工作場所危險材料信息系統的危險標準無關,也不排除對其進行評估。
最終篩選評估
加拿大政府還正式得出結論,蔗糖醋酸異丁酸酯(SAIB)和對甲苯磺酸(PTSA) 符合CEPA第64(c)段規定的標準。因為它進入環境的數量或濃度條件不會對人類生命或健康構成或可能構成危險。政府不打算對這些物質采取任何監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