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根據《緬因州修正案》,緬因州將對當前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的必要用途請求(CUU)進行審查。此次商議將持續至2024年3月1日,目的是實現該州在2021年制定的相關法規的目標。2021年,緬因州頒布了38M.R.S.§1614法律,要求在十年內,即2030年1月1日前,從產品中去除大多數PFAS,使其成為美國首個采取措施監管有爭議化合物的州。
緬因州環境保護部(DEP)宣布,根據其制定的規則,適用于CUU請求的情況,主要是指那些對健康、安全或社會正常運作至關重要,且沒有合適可替代選項的PFAS。同時,獲得CUU批準的產品或其組件,將不受2030年銷售禁令的限制。
DEP表示,自2024年1月起,該部門將受理個別或集體制造商就CUU的申請提案。這類提案旨在評估特定行業內含PFAS產品的使用情況。特此提醒廣大企業,每一類產品必須單獨提交一個提案。準備CUU申請的企業需提交以下信息:
- 產品類型說明:提供產品的簡明描述,包括全球產品分類(GPC)的具體類別和代碼以及相應的協調關稅制度(HTS)代碼。
- 產品用途及其重要性:描述產品的預定使用目的,并闡明其在保障健康、安全或社會正常運行方面的重要性。
- PFAS使用的必要性:說明產品中使用PFAS的必要性。若該使用是基于聯邦或州的法律法規要求,請提供相應的法規引用。
- PFAS替代品的可行性:描述針對PFAS在該產品中的特定用途是否存在合理且可行的替代品。
根據DEP預期的時間表,2024年1月至3月,相關部門接收CUU提案。2024年5月,該部門將發布CUU的初步規則概念草案清單,以征求公眾意見。2024年9月,該部門通過向環境保護委員會提交規則,正式啟動CUU指定的規則制定過程。2025年1月,該部門將初步采納的重要實質性規則提交給立法機關。
https://www.maine.gov/dep/spills/topics/pfas/PFAS-products/cu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