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9月的會議上,ECHA生物滅殺劑委員會(BPC)支持批準將硫磺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作為用于酒桶消毒的活性物質。委員會還得出結論,碘和聚維酮碘(PVP)原則上不應獲得歐盟批準,因為它們符合內分泌干擾的標準。
同意批準:
1. 由氧氣產生的臭氧用于:
- 非直接用于人類或動物的消毒劑和殺藻劑(PT2);
- 食品和飼料區域(PT4);
- 飲用水消毒(PT5);
- 用于液冷和加工系統的防腐劑(PT11)。
2. 硫磺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為PT4,被用于酒桶的消毒和保存。
3. 從焦亞硫酸鈉中釋放的二氧化硫(PT9),被用于纖維、皮革、橡膠和聚合材料防腐劑,用于防止鞋盒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微生物生長。
不支持批準:
委員會不支持批準硫酸乙酯甲溴銨(PT1) 被用于人體衛生用消毒。這種物質用來外科手消毒。BPC的結論是,關于活性物質是否符合內分泌干擾或生物蓄積排除標準(PBT持續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三項標準之一)的數據不足。
鑒于即將對碘和聚維酮碘進行審查,歐盟委員會要求BPC就這些物質是否會對人類或非靶標生物(如植物和動物)的內分泌(激素)系統產生負面影響提供意見。BPC的結論是,它們符合內分泌干擾的標準,因此不應被批準在歐盟使用——除非它們滿足豁免條件。
委員會還通過了另外四項關于聯合授權的意見。
來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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