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勞動省近日宣布,自2024年10月起,實施對《毒物及劇毒物取締法施行規則》的一系列修訂。這些變更旨在簡化有機氰化合物及其制劑的注冊要求,提高化學品管理的效率和靈活性。
根據現行法律,出于銷售或贈與目的制造或進口毒物及劇毒物的企業,必須進行制造業或進口業注冊,并在需要添加新品種時,獲得地方政府的注冊變更。修訂后的規則對有機氰化合物的注冊流程做出了以下關鍵調整:
- 類別注冊: 對于有機氰化合物及其制劑,企業在申請中無需再提供化學名稱,只需進行類別注冊,化學名欄應記載有機氰化合物。
- 注冊更新: 在進行注冊更新時,企業必須提交自上次更新以來所制造或進口的有機氰化合物品種列表,但僅限于品種類別,不需列出具體化學名稱。
- 繼續使用現有注冊: 已使用化學名稱注冊的企業可在新規定實施后繼續制造或進口該物質,無需重新注冊或申請變更。
- 無需變更注冊: 已注冊至少一種有機氰化合物的企業,可以繼續制造或進口其他有機氰化合物,無需進行變更注冊。
- 劇毒物標注要求: 進口屬于劇毒物的有機氰化合物時,發票上需注明類別為有機氰化合物及其化學名稱。
- 混合物注冊: 制造或進口含有有機氰化合物的混合物時,除了注冊有機氰化合物外,還必須按原程序注冊其他毒物或劇毒物。
厚生勞動省指出,這些修訂將大幅簡化與有機氰化合物相關的行政程序,同時確保繼續提供必要的安全信息。盡管注冊流程簡化,但在產品的容器和包裝上,以及在發貨人通知和信息提供中,仍將繼續詳細記載化學名稱,以保持透明度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