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第21個ATP(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4/197),用于修訂CLP法規中附件VI的相關信息。根據風險評估委員會(RAC)的意見,歐盟委員會每年通過“適應技術進步(Adaptation to Technical Progress, ATP)”來更新CLP法規,法規文本上的一些修訂也可以通過ATP來實施。目前CLP 法規官方發布的強制分類清單與ATP 18th一致,化規通/ChemRadar也與CLP法規一致,已同步更新至ATP 18th。
核心內容:
關于甲基丙烯酸甲酯作為呼吸致敏物的分類以及碳酸鋰、氯化鋰和氫氧化鋰作為生殖毒性物質的分類,RAC表示需要進一步評估相關科學信息,因此他們在現階段并未被納入統一分類和標簽。
委員會評估了關于1,4-苯二胺、N,N'-混合苯酚、甲苯衍生物、二丁基氧化錫等物質的科學分析相關信息,尚未發現任何有疑慮之處。因此,在意見評估的基礎上引入相關物質的統一分類和標簽。
RAC曾就鉛的環境毒性提出了多種方案,用于更新鉛水生毒性的統一分類。由于塊狀鉛的數據表明其在水中的溶解度低于鉛粉。因此根據Regulation (EC) No 1272/2008附件I第4部分計算,得出的鉛粉分類不夠嚴格,從而有必要依據M因子修改鉛粉的現有水生毒性分類,并引入與塊狀鉛不同的水生毒性分類。
該條例于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第20日起生效,將于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目前歐盟官方為供應商預留了充足的過渡時間來銷售現有庫存,并調整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供應商也可以在法規適用日期前自愿應用新的分類,并據此調整標簽和包裝。
本次修訂共新增了28個條目,替換了24個條目。相關物質名錄可查詢(點擊查詢)
此前,歐盟委員會已發布20個ATP用以修訂CLP法規,其中關于修訂附件VI的ATP的實施時間如下表,相應物質名錄可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官網(ECHA)查詢(點擊查詢)
關于修訂附件VI的ATP |
實施時間 |
ATP 09 |
2018年3月1日 |
ATP 10 |
2018年12月1日 |
ATP 13 |
2020年5月1日 |
ATP 14 |
2021年9月9日 |
ATP 15 |
2022年3月1日 |
ATP 17 |
2022年12月17日 |
ATP 18 |
2023年12月1日 |
ATP 20 |
2025年2月1日 |
ATP 21 |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