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11月8日的信息更新,FDA將在2023年12月29日前準備好接受工廠注冊和產品清單登記的事宜,并鼓勵有能力的公司盡量在此截止日期前完成。然而,FDA不打算強制執行《FD&C法案》第607條中有關化妝品工廠注冊和產品清單登記截止時間的要求,為相關企業提供了足夠的緩沖時間,即在法定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之后的6個月內(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此外,FDA對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從事化妝品產品制造或加工工廠的注冊和產品清單登記要求,也調整為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強制執行。
信息補充:原規定實施時間
《FD&C法案》第607(a)(1)(A)條規定,若工廠在2022年12月29日已經從事制造或加工在美國銷售的化妝品,必須在2023年12月29日之前進行注冊;工廠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從事制造或加工在美國銷售的化妝品,必須在首次從事此類活動后的60天內,或2024年2月27日前(以較晚者為準)進行注冊(第607(a)(1)(B)條)。
《FD&C法案》第607(c)(2)條規定,2022年12月29日已上市的化妝品,責任人必須在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化妝品產品清單;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上市的化妝品,責任人必須在該產品在美上市銷售后的120天內提交化妝品產品清單登記,或2023年12月29日之后120天內(以較晚者為準)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