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化妝品主要受《化妝品法》和《化妝品法施行規則》的監管。
根據《化妝品法》第2條,化妝品指起到清潔、美化人體的效果,以增加魅力、美化外表,或者可以保持或加強肌膚、毛發的健康,以涂抹、輕柔或噴灑等類似方法用于人體的物品。功能性化妝品是指有助于:1)美白皮膚;2)減少皺紋;3)防止紫外線;4)改變或去除頭發顏色或滋養頭發的產品;5)糾正皮膚干燥、開裂或剝落的化妝品”。
根據《藥品事務法》第2條第4款的規定,醫藥部外品不包括在化妝品的定義中。這些產品主要包括止汗劑、牙膏和口腔護理產品。
任何打算進口、分銷和銷售化妝品的人都必須在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MFDS)注冊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MAH)。為了銷售化妝品,MAH必須向韓國制藥貿易商協會(KPTA)提交通知。對于機能性化妝品,MAH還需獲得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的上市前批準。任何首次提交醫藥部外品批準或通知申請的人應向主管地區食品藥物安全辦公室(RFDS)專員注冊為醫藥部外品制造商或進口企業。
注冊人
- 向韓國出口化妝品的國內外化妝品制造商和經銷商
- 韓國的化妝品進口商
我們的服務
瑞旭集團作為技術提供方,為國內外化妝品制造商或經銷商出口至韓國的化妝品/機能性化妝品/醫藥部外品通報提供《化妝品法》和《藥品事務法》合規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
韓國化妝品 / 機能性化妝品 / 醫藥部外品通報
| • 配方和標簽審查 • 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 通報檔案準備 • 化妝品良好操作規范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