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04月09日發布了一批關于消毒產品要求的強制標準,標準的發布使消毒產品備案工作更明晰,相關部門對消毒產品的關注給了經營企業和消費者更明晰的評判標準。瑞旭集團已對《消毒劑原料清單及禁限用物質》進行了解讀,現對常用的兩個要求GB 27950-2020 《手消毒劑通用要求》和GB 27952-2020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通用要求》進行解讀:
GB 27950-2020 《手消毒劑通用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曾在2011年12月30日發布了GB 27950-2011 《手消毒劑衛生要求》,并于2012年05月01日實施至今,作為手消毒劑的主要參考標準。疫情以來消毒產品增多,手消毒劑受到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重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04月09日發布了GB 27950-2020 《手消毒劑通用要求》,并于2020年11月01日實施。標準中提到與GB 27950-2011 《手消毒劑衛生要求》相比,其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
- 在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速干手消毒劑”“免洗手消毒劑”;
- 修改了原料要求;
- 修改了技術要求;
- 修改了檢驗方法;
- 將外科手消毒方法修改為按照WS/T 313執行;
- 增加了規范性附錄A“產品啟用后使用有效期檢測方法”。
瑞旭解讀:
除了技術變化外,還有一些細節變化,瑞旭經過與舊標準對比總結如下:
- 范圍增加了對消毒劑原料的要求,與同期實施的GB 38850-2020《消毒劑原料清單及禁限用物質》標準相呼應,體現了對消毒劑原料管控的重要性;
- 范圍中提到的“標簽及使用注意事項”更改為“標識”,擴大了標準監督范圍,強調一切標識都要滿足標準要求;
- 范圍由“本標準適用于以碘類、醇類、胍類、季銨鹽類、酚類為原料,以水或者乙醇為溶劑制成的手消毒劑,不適用于用于皮膚消毒的消毒劑”修改為“本標準適用于衛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消毒劑”,使范圍更靈活可實行;
- 舊標準中原料要求不得使用工業級,生產用水采用去離子水或者蒸餾水等,新標準的原料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或醫用級或食品級或其他相應標準的質量要求,生產用水要求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2009年版)要求;
- 刪除了感官性狀要求,但不代表沒有要求,還是要在合理范圍內;
- 刪除了原來要求里面對胍類消毒劑、苯扎溴銨或苯扎氯銨的有效成分限量要求;
- 細化了pH值要求,提出pH值應在標識值±1的范圍之內;
- 毒理試驗刪除了亞急性毒性試驗(反復用),與WS 628《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毒理試驗要求保持一致;
- 鉛砷汞限量值由40 mg/L/10 mg/L/1 mg/L修改為10 mg/L/2 mg/L/1 mg/L。
GB 27952-2020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通用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曾在2011年12月30日發布了GB 27952-2011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的衛生要求》,并于2012年05月01日實施至今,作為普通物表消毒劑的主要參考標準。疫情以來消毒產品增多,消毒行業規范性提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04月09日發布了GB 27952-2020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通用要求》,并于2020年11月01日實施。標準中提到與GB 27952-2011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的衛生要求》相比,其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 修改了使用范圍,由 “普通物體表面預防性消毒的各類消毒劑”更改為“普通物體表面消毒的各類消毒劑”;
- 規范性引用文件進行了更新和補充;
- 刪除了術語和定義中“預防性消毒”;
- 將2011年版標準4.1、4.2合并為“原料要求”;
- 增加了技術要求中的“穩定性”“金屬腐蝕性”要求,刪除了“有效期”;對殺滅微生物要求與表1進行了更改和完善;對毒理學安全性指標進行了完善;
- 增加了使用方式中的“汽化消毒”,并同時納入“流動沖洗消毒”;
- 修改了附錄A中消毒劑類別和劑量。
瑞旭解讀:
除了技術變化外,還有一些細節變化,瑞旭經過對比總結如下:
- 范圍增加了對消毒劑原料的要求,與同期實施的GB 38850-2020《消毒劑原料清單及禁限用物質》標準相呼應,體現了對消毒劑原料管控的重要性;
- 范圍中提到的“標簽及使用注意事項”更改為“標識”,擴大了標準監督范圍,強調一切標識都要滿足標準要求;
- 原料要求中增加了胍類消毒劑、生產用水原料和其他類消毒劑的要求,要求都應符合相應標準和行業標準要求;
- 刪除了感官性狀的要求,但不代表沒有要求,還是要在合理范圍內;
- 對有效成分含量和pH值的標示進行了具體說明:濃度波動范圍為標示中值±10%(如果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有特別要求的除外),pH值波動范圍為標示中值±1;
- 舊標準中有效期要求液體消毒劑≥6個月、固體消毒劑≥12個月,新標準提出穩定性指標:有效期內有效含量下降率應小于或等于10%(如果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有特別要求的除外,比如二氧化氯等不穩定物質下降率應小于等于15%),且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產品標識范圍的下限值;
- 急性經口毒性試驗由原來的“屬實際無毒級”修改為“產品原形,或者最高使用濃度的5倍溶液應實際無毒”,與《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中急性經口毒性試驗的試驗方法相呼應,更為具體。
兩個標準的修改完善使對適用于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和手消毒劑的要求更合理化,更具體,更利于相關部門對消毒產品市場的管理,企業可依據的標準和要求更明晰,希望引起消毒行業從業人員的重視并積極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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