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生產企業江蘇嬌顏芭比化妝品有限公司、品牌運營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產的童泰七草修護霜等14批次化妝品,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見附件)。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湖南、江蘇、福建、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通告。
國家藥監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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