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國家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17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113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江西省進行化妝品抽檢,7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國家藥監局關于17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3號)
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17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其中6款為祛痘產品,添加的禁用原料為夫西地酸、環丙沙星、恩諾沙星、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國家藥監局關于37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5號)
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內蒙古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37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產品類別為染發膏、防曬噴霧、防曬乳。其中,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申請,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被抽檢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確為上述生產企業注冊或生產。上述企業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屬于《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查實后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國家藥監局關于4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6號)
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4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這40批次產品中,不合格的染發產品、防曬產品各有8批次,共占比4成。而被國家藥監局特別“點名”的名朵清透水潤防曬噴霧SPF50+ PA+++(備案編號:國妝特字20220101)未檢出標示的防曬劑,且廣州市百愛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還存在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國家藥監局表示將對此從重處罰。
國家藥監局關于36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7號)
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其中,廣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申請,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被抽檢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確為上述生產企業注冊或生產。上述企業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屬于《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2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為加強化妝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化妝品產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2024年度全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方案,持續對全省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實施了監督抽樣檢驗。本期對已核實的7批次不合格化妝品進行公告,均為染發膏。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國家及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 國家藥監局關于17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3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37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5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4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6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36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27號)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2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資訊分享:
7月26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擬取消未提交 2024 年度報告普通化妝品備案的公告。根據規定,普通化妝品備案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管理平臺提交備案時間滿一年普通化妝品的年度報告。針對在2024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報告的產品,山東省藥監局已發布《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度普通化妝品備案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宜的通告》(2024年第4號),并通過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管理平臺出具限期改正意見,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山東省藥監局擬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普通化妝品予以取消備案。
7月29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化妝品監督檢查的通告2024年第2期。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等法規規章文件,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對107家化妝品生產企業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經檢查31家企業“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屬地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法采取責令暫停生產、經營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控制產品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