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管理專刊)
1、如何有效開展化妝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十條規定,企業應當制定并實施從業人員入職培訓和年度培訓計劃,確保員工熟悉崗位職責,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以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應當為質量安全負責人學習培訓提供必要條件,確保質量安全負責人持續更新質量安全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提高履職能力。質量安全負責人每年相關學習培訓不少于40學時。
2、企業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哪些?
《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十條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一般由培訓情況記錄和培訓證明資料兩部分組成。包括培訓人員、時間、內容、方式及考核情況等。
3、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員,不能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工作?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有礙化妝品質量安全疾病的范圍,在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出臺有關規定之前,目前執行原法規《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的有礙化妝品質量安全疾病的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手部皮膚病(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和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患有這些疾病的人員,不能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
4、員工健康檔案包括哪些內容?
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員工姓名、健康檢查日期和結果、健康證、體檢報告等內容。且《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至少保存3年。
5、如何加強對外來人員進入生產車間管控?
《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外來人員管理制度,包括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域或倉儲區域的批準登記制度。進入這些區域前,外來人員必須有企業人員給予清潔、消毒、更衣、安全等方面的指導,在進入后也應當由企業相關人員陪同并對其行為進行監督指導,避免發生影響產品質量安全的行為。
6、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的人員包括哪些?
《條例》規定的“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的人員”的范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應當包括從事化妝品生產、檢驗和倉庫相關操作人員等。此類從業人員入職前和在崗期間應當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取得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項目齊全并有明確結論的體檢報告后方能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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