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歐盟食品與飼料類快速預警系統(RASFF)共通報食品接觸材料6例,其中中國產品有5例,占本類產品的83.33%,我國產品被通報的主要原因是物質遷移。同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發布的關于13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公告,在不同類型食品相關產品的抽檢項目要求中,除了感官、高錳酸鉀消耗量等,最關注的還是總遷移量和特定遷移量項目。由此可見,食品接觸材料的遷移已經成為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關注點。瑞旭集團現就食品接觸材料的物質遷移和遷移試驗等相關內容展開討論和分析,帶您清楚認識一下“遷移”。
1. 物質遷移及遷移試驗
食品接觸材料的遷移:是指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組分或成分通過擴散、滲透、揮發、釋放等方式轉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中的過程。如果遷移的量超過一定的界限,就會給食品安全帶來影響。而遷移試驗則是研究食品接觸材料遷移情況的一種重要手段。
遷移試驗:是在規定條件下,為測定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組分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量而進行的試驗。
2. 與遷移相關的主要法規
表1 與遷移相關的主要法規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GB 4806.1-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
GB 31604.1-2015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通則》 |
GB 31604.8-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總遷移量的測定》 |
GB 5009.156-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預處理方法通則》 |
GB 9685-2016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 |
3. 物質遷移分類簡介
3.1 物質遷移的分類介紹
表2 物質遷移的分類介紹
項目 | 總遷移量 | 特定遷移量 | 特定遷移總量 |
定義 | 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模擬物中的所有非揮發性物質的總量 | 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某種或某類物質的量 | 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的總量 |
單位 | mg/dm2或mg/kg 注:對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以mg/kg表示 | mg/dm2或mg/kg | mg/dm2或mg/kg |
限制要求 | 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于總遷移限量(OML)的規定 | 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于特定遷移限量(SML)的規定 | 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于特定遷移總量限量(SML(T))的規定 |
限量來源 | 食品接觸材料各產品標準 | 1) 食品接觸材料各產品標準; 2) GB 9685-2016; 3) 衛健委發布的增補公告; | 1) 食品接觸材料各產品標準; 2) GB 9685-2016 附錄B; 3) 衛健委發布的增補公告; |
舉例 | 根據目前食品接觸材料的產品標準,我們整理了相關產品的總遷移限量要求,詳見表3 | 如:添加了1,3-間苯二甲胺的食品接觸用PE塑料: 根據GB 9685-2016,終產品中1,3-間苯二甲胺的SML應≤ 0.05 mg/kg | 如:添加了甲醛和六亞甲基四胺的食品接觸用涂料: 根據GB9685-2016,終產品中兩種物質的SML(T)應≤15mg/kg (以甲醛計) |
注:SML和SML(T)均無限量的情況,其遷移量不得超過60 mg/kg。
表3 食品接觸材料的總遷移限量要求
產品 | 總遷移量 | 指標要求 | 檢驗方法 |
奶嘴 | 總遷移量/(mg/kg) 蒸餾水,40℃,24h 4%(體積分數)乙酸,40℃,24h 50%(體積分數)乙醇,40℃,24h | ≤ 30 ≤ 60 ≤ 60 | GB 31604.8-2016 |
塑料材料 及制品 | 總遷移量/(mg/dm2) | ≤ 10 | GB 31604.8-2016 |
注:接觸嬰幼兒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應根據實際使用中的面積體積比將結果單位換算為mg/kg,且限量為≤ 60 mg/kg | |||
紙和紙板 材料及制品 | 總遷移量/(mg/dm2) | ≤ 10 | GB 31604.8-2016 |
注:不適用于食品接觸表面覆蠟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如果按照規定選擇的食品模擬物測得的總遷移量超過10 mg/dm2時,應按照GB 31604.8-2016中的5.5.2測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以測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進行結果判定。 | |||
涂料及涂層 | 總遷移量/(mg/dm2) | ≤ 10 | GB 31604.8-2016 |
注:接觸嬰幼兒食品的涂料及涂層應根據實際使用中的面積體積比將結果換算為mg/kg,且限量為≤60 mg/kg | |||
橡膠材料 及制品 | 總遷移量/(mg/dm2) | ≤ 10 | GB 31604.8-2016 |
注:接觸嬰幼兒食品的橡膠材料及制品應根據實際使用中的面積體積比將結果換算為mg/kg,且限量為≤ 60 mg/kg |
3.2 其他物質遷移
對于生產企業而言,為確保終產品的合規性,不僅需要對原輔料進行嚴格的把關,還要對終產品制備過程中的可能污染物或者標準中明確規定該產品類型中不能存在的物質進行相應的考量。
例如:
1)對于食品接觸用塑料包裝材料及制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遷移量的測定,可以更好的對塑料包裝材料及制品產品進行合規性評價。
2)對于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進行雙酚A的遷移檢測,可以鑒別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使用雙酚A或者制備過程中是否發生污染,進而更好的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4. 遷移試驗及其影響因素
遷移試驗是評價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安全性的一個重要指標,它不僅可以判斷食品接觸材料向食品中遷移的總體情況,而且可以定量的計算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未反應的單體和添加劑向食品中的遷移量。而遷移量的大小,除了與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的物質含量、性質和產品特性有關,還與食品接觸材料的實際使用情況密不可分。因此,在進行遷移試驗時,應考慮以下影響因素,并按照GB 31604.1-2015的相關要求,選擇適合自身產品的試驗條件進行遷移量的測定。
以食品模擬物為例:常見的食品模擬物有4%(v/v)乙酸、10%(v/v)乙醇、20%(v/v)乙醇、50%(v/v)乙醇、植物油或替代化學溶劑。若產品預期僅接觸乳及乳飲料(包括全脂、脫脂或部分脫脂乳以及濃縮乳等),根據GB 31604.1-2015,則應選擇50%(v/v)乙醇為食品模擬物。
結語
以上就是食品接觸材料物質遷移和遷移試驗的分析介紹。針對物質的遷移檢測和合規分析,不僅需要有關部門加強生產企業的原料和生產工藝的監管,從源頭進行質量控制,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同時也需要企業自身重視產品的法規符合性評價,根據產品類型進行必要的物質遷移測試和風險項目監控,確保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和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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