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就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谷氨酰胺轉氨酶等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3-巖藻糖基乳糖等3種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擴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劑三氯蔗糖和乙酰磺氨酸鉀(又名安賽蜜)、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營養強化劑2'-巖藻糖基乳糖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6日,相關信息如下:
1.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3種)
序號 | 酶 | 來源 | 供體 |
1 | 谷氨酰胺轉氨酶 Glutamine transaminase | 地 衣 芽 孢 桿 菌 Bacillus licheniformis | 茂原鏈球菌 Streptomyces mobaraensis |
2 | 磷酸二酯酶 I Phosphodiesterase I | Leptographium procerum | — |
3 | 脂肪酶 Lipase | 法夫駒形氏酵母 Komagataella phaffi | 海洋鏈霉菌 Streptomyces sp. |
質量規格要求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的質量規格要求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的規定。
2.食品用香料新品種
1.中文名稱:大茴香腦(合成法)
英文名稱:trans-Anethole
功能分類:食品用香料
用量及使用范圍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 | 備注 |
— | 配制成食品用香精應用于在各類食品中(GB2760-2014 表 B.1 食品類 別除外)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 |
質量規格要求
本質量規格要求適用于以丙酸、醋酐為原料經化學反應制得的食品添加劑大茴香腦。
2.中文名稱:羥基香茅醛
英文名稱:Hydroxycitronellal
功能分類:食品用香料
用量及使用范圍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 | 備注 |
— | 配制成食品用香精應用于在各類食品中(GB2760-2014 表 B.1 食品類 別除外)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 |
質量規格要求
本質量規格要求適用于以香茅醇為原料經化學反應制得的食品添加劑羥基香茅醛。其余內容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羥基香茅醛》(GB 1886.117)規定。
3.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
1.中文名稱:3-巖藻糖基乳糖
英文名稱:3-fucosyllactose,3-FL
功能分類:食品營養強化劑
用量及使用范圍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 | 備注 |
01.03.02 | 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 | 0.25-0.9 g/L (以純品計,以即食狀態計,粉狀產品按沖調倍數折算使用量) | 當與 2'-巖藻糖基乳糖、乳糖-N-新四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混合使用時,該類物質總量不超過64.5g/kg。 |
13.01.01 | 嬰兒配方食品 | ||
13.01.02 |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 ||
13.01.03 |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
質量規格要求
本質量規格要求適用于以乳糖等為原料,經發酵、提純、 干燥等工藝制得的營養強化劑 3-巖藻糖基乳糖。3-巖藻糖基乳糖的生產菌應經過安全性評估并符合附錄 C 的要求。
2.中文名稱:β-丙氨酸
英文名稱:β-Alanine
功能分類:食品營養強化劑
用量及使用范圍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 | 備注 |
13.05 | 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僅限運動營養食品) | 每日 2~4 g | — |
質量規格要求
本質量規格要求適用于以葡萄糖、酵母粉等為原料或以葡萄糖、氨水、硫酸鎂和丙烯酸等為原料,經發酵法生產的食品營養強化劑 β-丙氨酸。β-丙氨酸的生產菌應經過安全性評估并符合附錄D的要求。
3.中文名稱:低聚果糖
英文名稱:Fructooligosaccharide
功能分類:食品營養強化劑
用量及使用范圍
該物質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中已批準低聚果糖的規定。
質量規格要求
本質量規格要求適用于以蔗糖為原料經來源于日本曲霉的β-果糖基轉移酶作用,經提純、干燥等工藝制得的蔗果三糖至蔗果六糖的混合物。其余內容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低聚果糖》(GB 1903.40)規定。
1.擴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劑
序號 | 名稱 |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g/Kg) | 備注 |
1 | 三氯蔗糖 (又名蔗 糖素) | 04.01.02.08 | 蜜餞 | 2.8 | — |
2 | 乙酰磺氨酸鉀(又名安賽蜜)
| 14.08 | 風味飲料 | 0.5 | 以即飲狀態計,相應的固體飲料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
2.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營養強化劑
序號 | 名稱 |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g/Kg) | 備注 |
1 | 2'-巖藻糖基乳糖 | 13.02.01 |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 | 0.7-2.4 g/L (以純品計, 以即食狀態 計,粉狀產 品按沖調倍 數折算使用 量) | — |
13.02.02 |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 當與乳糖-N-新四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混合使用時,該類物質總量不超過 64.5g/kg。 |
詳細信息請查閱
https://www.cfsa.net.cn/spaqbz/xzxkzqyj/2024/140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