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 ,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征求膠基及其配料等1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20年11月30日。18項標準中包括5項食品相關產品標準,分別是油墨、竹木材料及制品、復合材料及制品、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洗滌劑。
其中油墨和竹木制品標準是新制定的標準,其它3項標準是對現有國家標準的修訂。各標準的要點內容如下。
一、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1 、適用范圍 / 定義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觸食品或間接接觸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 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
2 、產品分類和原料要求
產品分類 |
原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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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基礎原料 |
所使用的 基礎原料應為 GB 2760 及相關公告中批準使用的物質 ,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
添加劑 |
所使用的 添加劑應為 GB 2760 及相關公告中批準使用的物質 ,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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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基礎原料 |
所使用 樹脂應為我國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樹脂;不應使用基于鉛、汞、鎘、鉻 ( VI )、砷、銻、 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著色劑 ,所用著色劑應符合 GB 9685 中對于著色劑的純度要求 |
添加劑 |
所使用的 添加劑應符合 GB 9685 及相關公告的要求 |
解讀:
油墨標準于2016年立項,根據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將其分為直接和間接兩類。綜合考慮使用時油墨遷移或剝落至食品中的風險大小,對直接、間接接觸食品油墨所用的基礎原料和添加劑分別進行了規定。
該標準的一個重點規定是: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的基礎原料和添加劑要求應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質,其物質名單應符合GB 2760及相關公告。這對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的配方要求是嚴格的。而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的基礎原料應是經過安全性評估的在其他材料中允許用的基礎材料,添加劑物質名單應為GB 9685及相關公告。
其次,考慮到油墨后期使用的特殊性,規定遷移試驗應以其印刷后的終產品標準來參照執行。同時,對于其標簽標識情況以及供應鏈各環節的可追溯性進行了規定。
二、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1 、適用范圍 / 定義
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種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以 竹、木或軟木為原料 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 軟木塞和植物纖維板容器 等。
2、 技術要求
1)感官要求中的“無蟲蛀”不適用于軟木材料及制品。
2)理化指標中的“總遷移量”指標不適用于未使用涂料、粘合劑和油墨的食品接觸材料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二氧化硫”的理化指標僅為采用 水為食品模擬物 。
解讀:
竹木制品標準于2014年立項制定,曾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6日在原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后幾經上會和修改,現重新公開征求意見。
本標準綜合考慮竹木制品使用的基礎原料和輔料涉及天然竹、木和軟木基材,以及粘合劑、涂料、油墨等情況。因此,為從源頭控制有關風險,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對竹木制品所用原料的原則性要求。同時,視具體的材料不同,標準中對于感官項目和遷移物指標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因此,應根據標準的“注釋”要求具體執行,切不可一概而論。
三、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
與GB 9683-1988《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相比,其重點變化內容如下:
1 、擴大適用范圍
適用于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是指由不同材質或相同材質材料通過粘合、熱熔或其他方式復合而成的兩層或兩層以上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2 、增加了原料及添加劑要求
針對 各層材料及其使用的基礎樹脂及其他基礎原料、添加劑等 分別進行了規定和說明。
3 、修改了感官和理化指標
1)感官要求以 直接接觸食品層 進行規定。
2)理化指標從各層材料、復合材料終產品多方位進行項目設定。并要求使用了 芳香族異氰酸酯和偶氮著色劑 的材料 的復合材料應進行 芳香族伯胺遷移量 的測試,對于 使用油墨和粘合劑 的復合材料應進行 溶劑殘留總量 的測試。
4 、 標簽標識 :
應按照 由直接接觸食品層到外層 的順序進行標示。
解讀:
本標準是為了解決GB 9683-1988適用面窄的問題而進行的擴大修訂。根據現行使用范圍,確定其標準名稱。此標準于2016年立項修訂,曾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9月30日進行行業征求意見。經修改送審后,現重新公開征求意見。
作為具體產品標準與框架性標準GB 4806.1-2016之間的銜接標準,本標準對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的安全管理提供基礎性、原則性的規定。因此,從各層材料、復合材料終產品、直接接觸面等多角度多方位,對復合材料的基本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等重新進行了設定。
四、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
與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相比,其重點變化內容如下:
1 、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 / 定義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種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 包括紙漿模塑制品 等。
2 、 刪除理化指標中高錳酸鉀消耗量和重金屬(以 Pb 計)指標
3 、 增加了理化指標中 1,3- 二氯 -2- 丙醇和 3- 氯 -1,2- 丙二醇指標
解讀:
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標準于2017年立項修訂,考慮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標準已立項制定,因此在征求意見稿中重新設定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刪除了關于“不適用情況”的描述。并根據產品實際使用、行業生產工藝操作、檢測方法適用性等方面對標準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等內容進行完善和調整。
五、洗滌劑
與GB 14930.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相比,其重點變化內容如下:
1 、將定義直接寫入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 洗滌食品、餐具、飲具、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 的洗滌劑。
2 、細化了原料要求
標準 增設了附錄 A ,明確了洗滌劑產品中可以適用的原料。
3 、增加了二噁烷的限量指標
解讀:
相對于2015版標準,本標準修訂的主要變化為細化了原料要求,增設了附錄,明確了洗滌劑產品中可以使用的原料。同時,考慮食品用洗滌劑配方的實際情況,以及二噁烷含量風險監測的結果,標準中增加了二噁烷的限量指標,并對產品標識要求進行了修改。
瑞旭集團也將持續關注上述標準的制修訂和發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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