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于2022年08月25日在網站上發布了2022年第4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管理,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兩個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對名單中涉及菌種分類和命名調整的,設置2年過渡期,根據官方解讀,過渡期內新舊菌種名稱均可以使用,過渡期滿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種名單。具體名單如下:
一、《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
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
關于此次更新中需說明的主要問題(如更新原則、新舊名單的銜接、更新內容的參考依據)以及更新的具體內容對比等詳情,您可點擊官方解讀資料進行查看:解讀關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更新的公告(2022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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