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農業農村部發布公告稱,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審批效率、優化
服務水平,進一步方便行政許可申請人,決定對“從國外引進農業種子、苗木檢疫審批”等11項行政許可事
項(含部分子項或許可情形,見附件)實施全程電子化審批。
自2021年12月1日起,許可事項或許可情形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表和申請資料,申請人可通過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并上傳電子版申請資料,在平臺中即時查詢受理和審批結果信息。農業農村部根據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審批通過的,將發布公告或發送證書、批件。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的申請資料直實性負責。對發現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以及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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