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23年3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實施條例(EU)2023/515,批準農藥活性物質阿維菌素(Abamectin)的續展,并修訂活性物質批準清(EU)540/2011條例相關內容,該公告已于3月11日正式生效。
(EU) No 540/2011 附件部分關于阿維菌素的批準到期日將從原來的 2023 年 4 月 30 日,延長至2038年3月31日,同時將阿維菌素的使用范圍限制于永久溫室中,并建議操作人員在使用最終產品時使用足夠的防護設備。
續展審批歷程:
RMS奧地利與Co-RMS馬耳他在收到申請人的續展完整檔案后,起草了用于阿維菌素續展的評估報告草案,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提交給歐盟委員會和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 并提議批準阿維菌素的再評審申請。
2020年8月20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基于成員國的評估內容和公眾評議,正式更新了阿維菌素再評審的風險評估報告,然而一些無法最終確定的問題,特別是涉及鳥類和哺乳動物、水生無脊椎動物和土壤生物有關的暴露和風險評估有待確認。
2022 年 2 月 1 日,歐盟委員會向EFSA發出任務,要求審查關于阿維菌素在鳥類和哺乳動物、水生無脊椎動物和土壤生物的暴露和風險評估數據。EFSA于2022年7月27日向歐盟委員會發送了更新的結論,完成了之前評估中未確認的風險評估:阿維菌素在代表性評估場景下,對水生無脊椎動物的慢性風險不可接受。除此之外,在大棚中使用阿維菌素的評估場景下,對鳥類、野生哺乳動物、水生無脊椎動物、蜜蜂等非靶標節肢動物、蚯蚓和其他土壤微生物均具有較高的風險。
歐盟委員會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向植物、動物、食品和飼料常設委員會(SCOPAFF)提交了阿維菌素續展報告和條例草案;后又基于對EFSA更新后風險評估的結論,于2022 年 12 月 8 日向SCOPAFF提交了兩份修訂文件。
2023年3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實施條例(EU)2023/515,批準農藥活性物質阿維菌素(Abamectin)的再評審。阿維菌素最初是在舊法規(Directive 91/414/ EEC)下獲得的批準,本次再評審在新法規(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下開展進行。根據新法規(EC) No 1107/2009第4條對活性物質批準的要求,植物保護產品的使用,不應給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而基于此次風險評估報告的結論,為防止最終植物保護產品釋放到環境中,并減輕已確定的對水生生物和野生陸生非目標生物的高風險,歐盟委員會因此僅授權產品在永久性溫室中使用,并建議操作人員在使用最終產品時使用足夠的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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