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作為南亞次大陸最大的國家、國土面積298萬平方公里,位列世界第七,擁有豐富的糧食作物,包含大米、小麥、大豆、大麥、高粱,以及豐富的經濟作物,包含甘蔗、棉花、茶葉、黃麻、咖啡、煙葉等。
印度作為目前全球發展最快的仿制農藥制造基地之一,盡管印度政府出臺了鼓勵“印度制造”的政策,嚴格的安全政策,以及高門檻的農藥登記政策,但作為有巨大農業發展潛力的世界第四大農藥生產國,印度這片市場還是得到了眾多國內農化企業的青睞。
今年上半年調查結果顯示,印度進口農藥總金額約11億美元,其中中國出口印度農藥總金額約4.7億美元,占進口總額的 42.7%,其中草甘膦、吡蟲啉、氯蟲苯甲酰胺、殺螟丹和甲氨基阿維菌素為中國出口印度的前5大有效成分(信息來源:上海特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近期瑞旭集團農化事業部收到不少關于印度農化產品登記的咨詢,以下就問詢較多的一些問題,為大家進行總結梳理。
1. 國內生產商/貿易商可否直接申請登記?
不可以,需要由一家印度本地公司進行登記申請,作為登記證持有人。
2.印度有哪幾類原藥登記類型?
Provisional Registration 9(3b)臨時登記:首次在印度登記的新化合物,有效期為 2年;
Regular Registration 9(3)新產品登記 TI:所有首次進入印度的原藥廠家都需要做此類登記,登記一旦完成永久有效。需要提交完整的登記數據信息。
“ Me-Too” Registration 9(4)相同產品登記:如果某家原藥廠家的原藥在印度已經獲得登記,其它貿易商通過該公司的直接授權,可以獲得在印度經營此產品的許可。
中國工廠生產的原藥首次出口到印度前,需要按照9(3)-TI (New Source)進行登記。
3. 印度登記,需要提供產品國內ICAMA證明嗎?
原藥來源source需要提供相關產品的ICAMA證明,并完成印度使館認證。
4. 印度可以接受其他GLP實驗室出具的報告嗎?
CIB接受世界范圍內的GLP實驗室所做的報告,但如果是在取得 RTT (樣品進口許可證)之前在印度 GLP 實驗室做的報告,則不會被 CIB 接受。在其他任何國家做的報告則沒有時間上的要求。但藥效和殘留試驗,以及原藥的產品化學試驗(例如30個月儲存穩定性研究,包裝性能分析)需要在印度當地完成。
5. 未進行進口原藥登記,可否直接申請進口制劑登記?
可以按照9(3)FI類別來直接申請制劑進口登記,但除提交進口制劑登記資料外,還需要同時提交相應進口原藥所需要的資料。
除此之外,還有印度對新有效成分的產品有保護政策嗎?印度登記證可以代持然后進行再轉讓嗎?以及印度客戶要求生廠商進行獨家授權,印度有獨家的政策要求嗎…..等問題。
想要知道更多關于印度農藥登記的問題和解決方案么?多年來,瑞旭已和知名咨詢公司(印度)形成了緊密合作關系,擁有豐富的印度農化登記一線實操經驗,致力于為國內外工業/農用化學品企業提供精準、高效的一站式印度登記服務,包含市場咨詢、公司注冊、產品登記以及進口辦理等,有對印度農藥登記興趣的話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