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的農藥必須登記,迄今為止,農藥登記的劑型主要以傳統的落后劑型(如粉劑、乳油)為主。這些劑型在使用運輸過程中對人和動物易造成安全傷害,如乳油中有大量的有機溶劑,而這些溶劑閃點低且易燃,粉劑容易漂移產生藥害,施藥后容易流失造成藥效失效,嚴重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農藥產業政策》、《農藥乳油中有機溶劑限量》、《農藥行業規劃》等一系列農藥政策的出臺旨在淘汰落后產能的農藥劑型,對環境不友好和不安全的劑型即將退出生產和銷售舞臺。農藥產品登記和生產許可費用高,技術性強,在農藥登記時農藥產品的劑型的選擇就非常重要。
筆者經過多年的研究發現,目前環境友好型劑型的登記比重已經占整個農藥的登記的20%,而且逐年成直線上升,所以我們在農藥登記和許可時需從下面幾個方面選擇農藥劑型:
- 選擇對環境友好、對人和動物安全的劑型,比如水乳劑、懸浮劑、可溶粒劑、水分散粒劑等,這些劑型本身就是以自然界存在的水或土礦石為填料,在配方中沒有有機溶劑等
- 農藥劑型中盡量選擇安全性的助劑,易于水性化,粒狀化、緩釋化的助劑,這樣便于配制農藥水劑化的環境友好型方面的劑型。
- 農藥劑型在同一有效成分下盡量選擇劑型優化方向:能配制成水乳劑時就不去考慮乳油,能配制水分散粒劑時就不去研發粉劑。
農藥登記時間長,登記費用高,登記技術性強,農藥劑型開發周期長,投入大,所以在農藥登記時務必開發適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對人和動物安全的水劑化、粒狀型、緩釋型等友好型的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