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建議,歐盟應引入持久性成為“獨立”危害分類,作為歐盟化學品戰略下對物質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類、標簽和包裝(CLP)法規擬議修訂的一部分。
科學家表示,通過實施P-sufficient方法,能使高持久性物質得到監管,且不會影響到其他的物質特性。該項舉措能有助于防止未來“不可逆”的糟糕影響。
全球PFAS科學小組就歐盟委員會針對擬議修訂的初始影響評估 (IIA) 進行的公眾咨詢提出了建議。該小組成員包括在PFAS辯論中表現突出的科學家,例如瑞士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的Martin Scheringer,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的Ian Cousins以及美國東卡羅來納大學的Jamie DeWitt。
預計歐盟委員會將針對持久性(P)并結合生物累積性(B),遷移性(M)和毒性(T)創建新的CLP危害類別。
這些危害類別為:
- PBT;
- vPvB;
- PMT;
- vPvM.
一些科學家在 5 月 30 日的評論中表示,過去 50 年來大多數嚴重環境污染案例的“根本原因”是某些化學品的高度持久性。
此外,高度持久的化學品,例如多氯聯苯 (PCB)、氯氟烴 (CFC) 和 PFAS,與綠色化學及“歐盟對可持續未來的愿景”格格不入。
科學家指出,加州最近提出的將PFASs歸為一類的建議,就是“P-sufficient”方法的實例之一。這是因為即使在其他方面特性不同,所有PFASs都具有高度持久性。有毒物質控制部門(DTSC)能夠采用這種方法,也是因為加州法規將持久性確定為一種危害特性。
獨立持久性這一危害分類的目的在于捕獲高持久性,生物可及,非自然產生,持續生產且會在環境中累積的合成有機物。
目前,CLP 法規的范圍涵蓋天然存在的物質,其中一些物質(如巖石和沙子)同樣具有高度持久性。因此,為適應物質分類,需要對 CLP 法規進行一些修訂。由于REACH法規涵蓋了對由于物質基本特性而僅造成最低風險的物質(例如水和氮)以及天然存在的物質的豁免,可以作為參考。
“P-Sufficient”方法并不是最近提出的。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Marvin Stephenson曾在1977年發布的一篇論文中討論過該方法。該論文發布于生態毒理學與環境安全(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雜志上,標題為鑒別對環境和人類健康有害的有機化合物的方法(An approach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organic compounds hazardous to the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