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Echa成員國委員會采納了由歐共體滾動行動計劃(CoRAP)所準備的第一個關于納米材料的物質評估決議。
在12月8日到11日的Echa成員國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會討論并且通過了對于二氧化硅納米材料評估的草案。該草案主要針對對于該物質不同納米形態的分組,從而簡化了物理化學特性檢測的過程,不用對于該物質所有的納米形態進行檢測。另外,納米形態分組也解決了該物質不同納米形態的吸入毒性鑒定的問題。
荷蘭在2012年就提出了對于二氧化硅的評估,在那之后,銀以及二氧化鈦陸續在2013年以及2014年也被加入到了CoRAP中,另外又有3個物質的納米形態被列入到CoRAP的2015-2017年草案中,這三個物質分別為氧化鋅,石墨和多壁碳納米管以及二氧化鈰。
二氧化硅的不同納米形態尚未能夠完全的表征出來,所以無法對應到現存的毒性數據中。MSC主席 Watze de Wolf表示:“我們正在討論是否能夠基于現有的二氧化硅納米形態,讓注冊者可以用不同組別的辦法進行注冊。”荷蘭主管當局通過選取該物質的兩個最主要的特性,來進行分組,該兩項特性為表面積大小以及羥基化程度(羥基的數目)。比如,把現有的吸入毒性研究數據和納米形態連接起來,通過不同的表面積大小以及不同的羥基化程度來創建一個合理的分組方式。
Watze de Wolf表示:“如果注冊者能夠證明他們已經進行了對于毒性最高的納米形態的測試,他們將不用進行其他的毒性測試。”關鍵點在于如何斷定哪一種納米形態具有最強的毒性,以及所擁有的信息是否足夠來進行判斷該納米形態。這些信息是注冊者需要在他們的卷宗中所體現出來的,并且必須具備足夠的科學依據以及科學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