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1月1日起,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正式全部實施毒理中心統一格式通報。此舉意味著,僅用于工業用途的混合物也都必須遵循CLP法規附件VIII中對于統一格式通報的要求,其標簽上應包含UFI。
PCN過渡期:
專業用途和消費者用途的混合物: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工業用途的混合物:將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什么是UFI?
UFI的中文名稱叫做唯一配方標識符(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 UFI),是一串16個字母數字組合而成的編碼,例如:YV9K-3J9A-G209-xxxx。你可以將它理解為混合物產品的“身份證號碼”。這串編碼能精確鏈接到曾經提交的該混合物的通報信息。因此,只有完成毒物中心通報(The Poison Centres Notification, 簡稱PCN)的UFI才是有效的,才能被用于應急健康響應。
如何使用UFI?
為保證商業活動的順利開展,非歐盟企業常常需要把混合物配方告知進口商,來配合他們完成CLP法規下的通報義務,就會牽涉到混合物配方泄密的問題。若想要對自己的配方進行保密,非歐盟企業可以委托歐盟境內的法律實體,完成自愿通報,得到混合物產品的有效UFI。此時,只需要將這個通報后的UFI通過SDS或其它方式傳遞給進口商,而無需告知具體配方信息,從而達到保密的目的。
瑞旭建議:
瑞旭集團提醒各公司要詳細審查自己產品的通報狀態,并確認必須以統一格式提交通報的時間。
對于那些已根據成員國國家要求完成通報的企業,這一消息尤其重要。這些企業將受益于過渡期,即原有通報在2025年1月1日前仍有效。然而,在此期間,如果產品發生變化(例如混合物成分,毒理學特性或產品標識符的變化),則必須通過ECHA提交網頁,以統一格式提交通報。
建議這些受益于過渡期的公司,目前就可以開始計劃更新通報的時間和方式,并開始計劃為產品換上含UFI的標簽。
企業如何適應新規定:
由于目前截止期已全部結束,中國境內涉及相關化學品的企業需要格外關注這一變化。首先,企業需要評估自己的產品是否符合通報要求,特別是要注意標簽上的UFI是否正確。 UFI的引入,旨在提高產品在應急健康響應中的識別效率。它為快速、準確的危害評估提供支持。
其次,在過渡期內的企業,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更新自己的通報信息,確保在過渡期結束前,所有必要信息都按照CLP附件VIII的要求進行了更新。對于那些產品成分或用途可能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實時監測并及時更新相關信息,避免不合規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