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登記證號 | 中文名稱 | 申請人/代理人 | 活動類型 | 新用途環境管理要求 |
1. | C1A212230039 | (S)-1-甲氧基-1-氧代-3-((S)-2-氧代吡咯烷-3-基)丙烷-2-胺4-甲基苯磺酸鹽(1:1) | 凱萊英醫藥化學(吉林)技術有限公司 | 生產 | 無 |
2. | C1A122230040 | 鋰鎳氧化物(Li2NiO2) | 愛爾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進口 | 無 |
3. | C1A212230041 | 1-[4-(4-氯苯氧基)-2-(三氟甲基)苯基]乙酮 | 順毅宜昌化工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4. | C1A212230042 | 2,3-二甲基-1-丁烯 | 大連凱飛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生產 | 無 |
5. | C1A212230043 | (S)-2-氨基-3-((S)-2-氧吡咯烷-3-基)丙酰胺鹽酸鹽(1:1) | 凱萊英醫藥化學(吉林)技術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6. | C1A212230044 | (S)-2-氨基-3-((S)-2-氧吡咯烷-3-基)丙酰胺鹽酸鹽(1:1) | 吉林凱萊英醫藥化學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7. | C1A212230045 | (S)-2-氨基-3-((S)-2-氧吡咯烷-3-基)丙酰胺鹽酸鹽(1:1) | 上海合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8. | C2C212230046(1/2) | 6-(三氟甲基)-2(1H)-吡啶酮 | 內蒙古佳瑞米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C2C212230046(2/2) | 錦州三豐科技有限公司 | 生產 | |||
9. | C1A212230047 | N-芴甲氧羰基-N'-三苯甲基-L-組氨酸 | 富樂馬鴻凱(大連)醫藥有限公司 | 生產 | 無 |
10. | C3B222230048(1/5) | 氫化-1-十四碳烯均聚反應產物的C28-56餾分 | INEOS Singapore Pte. Ltd./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進口 | 無 |
C3B222230048(2/5) | 氫化-1-十二碳烯與1-十四碳烯的反應產物的C24-56餾分 | ||||
C3B222230048(3/5) | 氫化-1-十四碳烯均聚反應產物的C28-42餾分 | ||||
C3B222230048(4/5) | 氫化-9-亞甲基十九烷與1-癸烯的反應產物的C20-50餾分 | ||||
C3B222230048(5/5) | 氫化-7-亞甲基十五烷與1-十四碳烯的反應產物的C28-56餾分 | ||||
11. | C2C212230049(1/2) | 6,6-二甲基-3-氮雜雙環[3.1.0]己烷 | 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生產 | 落實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后實施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
C2C212230049(2/2) | 襄陽市裕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 生產 | |||
12. | C1A212230050 | 4,5-二氫-5,5-二苯基-3-異惡唑羧酸乙酯 | 河北蘭潤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產 | 無 |
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2023年第8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審批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的要求,現將2023年第8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審批結果予以公開。
附表:2023年第8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批準情況表
附表:
2023年第8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批準情況表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化規通”!聚焦中國, 放眼全球, 關注化學品合規風險,全球REACH、禁限用物質、下游產品應用法規、危化危貨、供應鏈合規和雙碳,最新一手資訊。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