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嚴格控制第二批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附件編制說明指出,將禁止新建或擴建特定HFCs設施,限制現有設施的產能和品種擴展,將試生產產生的HFCs納入配額管理,要求副產HFCs資源化或銷毀,且在特殊情況下,新建或擴建需經批準,以確保環保目標的實現。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為切實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部組織起草了《關于嚴格控制第二批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印送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于2024年2月23日前反饋我部,電子版請發至聯系人郵箱。
感謝支持。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邢雪彬
電話:(010)65645595
郵箱:zsc@mee.gov.cn
附件:
1.關于嚴格控制第二批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關于嚴格控制第二批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原文出處: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2/t20240204_1065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