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4日,韓國國立環境研究院發布了第2023-459號公告,對《關于指定有毒物質的告示》進行了修訂,旨在加強有毒物質的監管。
主要修訂內容:
1.修改了唯一編號"2017-1-758"的化學物質名稱。
2017-1-758:[三苯基锍鹽與2,3-二(2,2,2-三氟乙基)5-磺基雙環[2.2.1]庚烷-2,3-二羧酸酯 (1:1);2064323-02-8]及其含量超過25%的混合物。
2.新增了從"2023-1-1119"到"2023-1-1122"的唯一編號。
2023-1-1119:[甲基丙烯酸; 79-41-4] 及其含量超過5%的混合物
2023-1-1120:[1,3-二(異氰酸甲酯基)苯;3634-83-1]及其含量超過1%的混合物
2023-1-1121:[二氯二辛基錫; 3542-36-7] 及其含量超過1%的混合物
2023-1-1122:[鈹; 7440-41-7]及其含量超過1%的混合物
具體修訂內容參見附表: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的三個月后生效。
對本公告有任何意見的個人、機構、組織,須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國立環境研究院(電話:032-560-8494,傳真:032-568-2038)。
這一系列修訂旨在更有效地監管有毒物質,以確保公眾和環境的安全。國立環境研究院鼓勵廣大公眾積極參與,提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以促進更健康和可持續的環境發展。
詳情請參考網址:https://nier.go.kr/NIER/cop/bbs/selectNoLoginBoardArticle.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