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五年時間后,歐盟委員會于2020年6月發布了針對SDS編制的REACH法規附件II的最新法規要求——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
和上一次附件II更新一樣,有2年時間的過渡期,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2022年12月31日后強制實施。是否只需要更換下SDS上面相關的法規信息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5/830改為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就可以了呢?下面一些tips可以幫助你辨別真偽,判定SDS是真合規還是假合規:
1. 檢查標題法規信息是否已更新,如下圖所示
2. 檢查section 1,是否增加了納米形態物質和唯一配方標識符(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UFI)信息。
依據條例2020/878,如果物質或者混合物中的成分符合納米定義,在SDS第1、3部分應寫明納米相關信息。如果混合物產品,按照歐盟CLP法規(Regulation (EC) No 1272/2008)附件VIII A的要求,具有UFI,則應將此UFI添加到SDS第1部分。具體如下圖所示:
3. 檢查section 2是否增加內分泌干擾物信息。
如果物質/混合物中含有符合歐盟((EU) 2017/2100或(EU) 2018/605),歐盟生物殺滅劑法規(Regulation (EU) No 528/2012)和歐盟植物保護產品市售法規(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定義的內分泌干擾物,且混合物中其濃度超過0.1%,應將其列明在SDS第2.3 Other hazards部分中。具體如下圖所示:
4. 檢查section3 是否新增了分類信息和特殊濃度限值(SCL),M值(M-factor),ATE值(Acute Toxicity Estimates)項目欄。具體如下圖所示:
5. 檢查section 9, 是否已根據聯合國GHS第7修訂版新增了顏色和顆粒特征等信息。可參考下圖所示(部分信息):
6. 檢查section 11, 是否在11.2 Information on other hazardszho中增加內分泌干擾物信息。具體如下圖所示:
7. 檢查Section 12,是否在12.6 Endocrine disrupting properties中增加內分泌干擾物信息。具體如下圖所示:
小結
經過上述火眼金睛般檢查,一份CLP SDS是否合格結果立刻就出現了。建議企業盡快根據相關要求更新自己的SDS,避免因為SDS不合格導致產品出口受阻。如果企業有相關培訓需求,也可以盡快聯系我們,我們也會定期以線上/線下培訓的方式幫助企業更好制作合規的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