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修正法案S-5在下議院通過了最終投票。
S-5法案將CEPA的附表1的有毒物質清單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了致癌、致突變或生殖毒性 (CMRs) 或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固有毒性 (PBIT) 的物質,第二部分則涵蓋其他物質。第一部分物質(如全氟辛烷磺酸 (PFOS) 、苯等)將被優先禁止,而對于第二部分物質(包括石棉、鉛、塑料制品等),優先考慮的是預防污染而非禁止措施。
S-5法案還提出了考慮化學品的累積影響的新概念,創建了一個新的有毒物質的“觀察清單”,以控制有毒化學品的廣泛使用,并增加對公司索取機密商業信息 (CBI) 的要求。
S-5法案的通過是加拿大環境法的重大改革,它將更好地保護加拿大人民以及環境免受污染和有毒化學品的侵害。S-5法案有以下進步意義:
- 在對有毒物質和危險化學品的控制方面增加了早該更新的內容。該法案還更新了評估和管理有毒物質的框架,并提高了透明度和問責制。
- 該法案首次承認享有健康環境的權利,同時為政府確立了維護環境的新職責——確保環境保護不會倒退。它還要求聯邦政府考慮有毒物質的累積影響及其對弱勢群體的影響。
S-5 法案現在將返回參議院進行審查,之后有望批準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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