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4日,加拿大公報發布,《2022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質條例》提議將取代《2012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質條例》(現行法案),同時廢止現行法案。提議對DP和DBDPE以及含有這些物質的產品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實行限制。《2022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質條例》還將進一步限制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長鏈全氟羧酸、六溴環十二烷和多溴二苯醚以及含有這些物質的產品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根據現行《規章》,這些物質已經被禁止,但有一些豁免情況。
擬議《條例》將使加拿大能夠批準和實施《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其中包括將全氟辛烷和多溴聯苯醚列入附件A,以及將全氟辛烷磺酸修正列入附件B。截至2025年,擬議的《條例》還將與附件A中的六溴環十二烷列表保持一致。
雖然加拿大普遍支持有毒物質的管理,但也收到了來自工業和行業協會(汽車、航空航天、電子和電氣設備、電線和電纜制造商等)、一個市政當局和個人的意見,其中包括替代品的可獲得性、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一致性、附帶存在限制以及現有庫存和替換部件。
各利益攸關方強調,有必要采取漸進的方法來管理DP和DBDPE,例如豁免含有這些物質的制成品。來自不同部門的利益相關者強調,要考慮到全球供應鏈的復雜性,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協調的重要性。尋找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不受限制的DP和DBDPE的替代品,是加拿大特有的重大挑戰。利益相關者鼓勵政府與貿易伙伴協調監管方法,以避免對競爭力產生負面影響。
汽車和高效節能利益相關者表示,需要有足夠的時間來適應替代品,而不是2018年磋商文件中提議的立即全面禁止,特別是阻燃劑對于滿足監管要求和確保安全非常重要。他們需要時間來確定和測試替代品,過渡設計和制造,并使用替換零件來維修現有產品。還強調缺乏已知的替代性阻燃劑。
與擬議的法規相伴隨的是《1999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的相應修訂。如果該提案最終通過,將在加拿大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后開始強制生效。
建議制造商在禁令生效前對高風險阻燃劑等材料提高關注,提前預知風險。
對加拿大國內的影響
加拿大對DP和DBDPE的禁令將影響這些物質的制造商,進口商和供應商,以及電線電纜涂料,汽車產品,電氣外殼,工業粘合劑和工業橡膠產品,以及任何其他含有DP和DBDPE的產品。
環境部研究發現,禁止DP和DBDPE的成本仍然不確定,因為對于某些關鍵應用似乎不存在合適的替代品。在沒有豁免的情況下禁止DP和DBDPE增量的影響不限于以下風險:
- 替代阻燃劑無效或效果較差,可能會造成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等形式的公共健康損害;
- 環境健康,表現為與火災有關的環境損害;
- 制造業活動和就業,其形式是關鍵部門(如運輸、設備制造、電線和電纜制造)的國內制造業的高成本或損失,可能對加拿大和這些設施所雇用的當地社區產生經濟影響。
背景
DBDPE和DP是添加劑阻燃劑,目前在某些應用中作為多溴二苯醚,特別是十溴二苯醚(decaBDE)的替代品或替代品銷售。DBDPE用于各種產品,如塑料和橡膠材料,電氣和電子設備(EEE),汽車,粘合劑和密封劑。DP用于可能包括電線電纜護套,電子產品,電器,汽車,硬塑料連接器和塑料屋頂材料的產品。
所有這些物質通常從各種來源釋放到環境中,包括消費者可用產品的使用和處置,清潔和洗滌含有這些物質的物品所產生的廢水,以及制造設施,包括通過遠距離運輸在國外的來源。
來源:加拿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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