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起上訴,要求推翻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撤銷二氧化鈦致癌性分類的裁決,這是繼法國政府獨立上訴之后的行為。
2月14日,歐盟執委會向法院提起上訴,而法院于2022年11月取消了將二氧化鈦納入致癌性吸入2類的決定。但是當時歐盟委員會并未說明理由,也未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這些事態發展意味著,二氧化鈦有爭議的分類再次懸而未決,預計法律程序需要長達兩年的時間。在法國提出最初的分類建議后,這一分類花了十年時間才得以完成,而11家公司在法庭上提出了異議。
二氧化鈦廣泛應用于許多行業,由于它的尤其著色劑和覆蓋性能良好,因此常用于白色顏料。此外還用于油漆,醫藥和玩具等各種產品。
法國政府認為普通法院的判決結果“太過科學”。這是因為普通法院注重“對科學數據進行自己的評估和解釋”但是也超出了其司法審查的權限。 也就是說,法院不應該在其意見中重新開放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的科學分析(委員會在其決定中認可了該分析)。
行業專家表示:雖然上訴成功的幾率很低,但法國政府的觀點確實是推翻法院裁決的最有力理由。
法院表示,RAC以及委員會依靠科學研究來確定致癌潛力是錯誤的,因為該研究中測試的顆粒傾向于“結塊”,這意味著它們在肺部占據了更多的體積。
瑞旭點評
法國和歐委會的兩次上訴雖然不會增加上訴成功的幾率,但是也有可能會集中精力推翻普通法院裁決的其中一方面。 目前來看,委員會并未對其上訴理由發表評論。但如果法國率先成功挑戰法院關于科學研究可接受性的調查結果,委員會將專注于推翻法院的第二個要點,即二氧化鈦顆粒的危害并非該物質的內在特性。然而,推翻這一要點的難度更高,這需要雙方需要針對這兩種觀點提出抗辯,并贏得上訴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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