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 K-REACH將取代原有毒化學品控制法案(TCCA)而正式實施。因K-REACH法規中注冊豁免條款比TCCA法規更為嚴苛,對于符合TCCA豁免條件的企業,建議在K-REACH法規實施前完成在TCCA法規下的豁免申請。
我們對比了TCCA法規和K-REACH法規下的豁免條款,發現很多在TCCA條款下豁免的物質,并不屬于K-REACH豁免范圍。
TCCA下豁免情況 | K-REACH |
噸位低于100kg/年的新化學物質 | 簡易申報 |
用于研究開發類的新化學物質(R&D) | 豁免情況發生變化 |
生產和進口新化學物質不超過10噸/年,且僅用于出口 | 豁免 |
生產和進口新化學物質不超過10噸/年,且用于生產僅出口的化學品 | 不豁免 |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單體中不含新化學物質及TCCA監管的物質 | 豁免情況發生變化 |
符合2%規則的聚合物,即聚合物中含有新化學物質的單體或反應體含量低于2%; | 不豁免 |
嵌段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學物質) | 不豁免 |
接枝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學物質) | 不豁免 |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0的非離子型高分子化合物 | 豁免情況發生變化 |
1991年2月2日之前已經在韓國境內以商業化為目的而進行生產或進口的物質 | 不豁免 |
從對比表中,不難發現K-REACH下豁免情況很少,條件也更為嚴格。而根據K-REACH法規規定,對取得TCCA豁免確定的物質被認為取得K-REACH的豁免確認。 因此我們建議如企業物質滿足TCCA豁免條款的,應在K-REACH實施(2015年1月1日)前完成TCCA豁免申請,避免在K-REACH下履行注冊等義務,徒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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