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華盛頓舉行的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培訓研討會上,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廢棄物與化學品執法處主管表示,EPA正在重新審查TSCA監管執行案例。
EPA廢棄物與化學品執法處主管Rosemary Kelley表示審查的重點是確認企業是否提交預生產通知(Pre-manufacture notice,PMN)。Kelley女士同時指出很多企業利用低噸位豁免政策,無須提供PMN通知取得批準進入TSCA名錄的新化學物質。
Kelley指出了審查中的幾個發現:
1.過去,如果企業在生產前,未能成功提交PMN,將導致大批非法化學產品的產生;只有提交PMN,才可免受大額罰款并可獲得EPA的“不行動保證”(no action assurances ,NAAs)。但實際上,自從2006年開始,EPA已經未發行NAA政策了。
2.碳納米管也是審查的一個重點,EPA視之為對工作者產生潛在健康威脅的新化學物質、與碳元素不等同。Kelley女士提醒企業,為提交碳納米管PMN通知的企業將可能面臨訴訟;從2008年開始,制造商已經開始提交碳納米管的PMN報告。
3.、部分企業并不符合TSCA第四部分的測試規則,有相關企業團體提醒EPA急需建立一個公平的競爭平臺,使企業在符合TSCA測試規則的基礎上公平競爭。
4.在執行多法規監管的過程中,EPA發現有企業還違反了包括TSCA法規在內的其他法規,如聯邦殺蟲劑殺真菌劑滅鼠劑修改法案(FIFRA)
5.EPA注意到有外國企業進口未注冊登記的農藥產品時,向海關當局提供了虛假證明,表示自己的貨運化學品符合TSCA法規。Kelley強調實際上這些化學品并未經過安全測試;并且很多企業將TSCA認證想的過于簡單,并將其作為逃避FIFRA法規的一個途徑。
EPA監管“新招”——判例法
目前EPA已經與司法部(DOJ)共同分享TSCA執法權威,將TSCA的執法案例傳遞給DOJ,并不將其作為單純的監管案例;EPA準備舉行聽證會,擬建立一個“判例法”(指從實際案件中的司法判決所確立的原則和規則集合的總稱)使TSCA法規更豐滿,Kelley表示“如果來自于法規施加的商業貿易阻礙,企業則會更努力去配合以符合法規要求的”。
TSCA法規介紹:
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Toxic Substance Control Act,TSCA)于1976年10月11日開始正式實施,將物質分為現有化學物質以及新化學物質來進行管理。
現有化學物質是指列在TSCA現有化學名錄上(TSCA Inventory)的物質,目前一共涵蓋83,000多種化學物質。這些物質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需要定期向美國環保署提交物質生產、進口以及噸位的相關信息,以便美國環保署掌握企業的商業活動進展。
新物質是指未列在TSCA現有化學名錄上(TSCA Inventory)的物質,這些物質如果不滿足豁免條件,需要在生產或進口前90天向美國環保署提交預生產通知(Pre-manufacture notice,PMN),在獲得美國環保署審核通過后,企業就可以開始生產或進口,之后需要在首次生產或進口30內提交開始生產或進口的通知(Notice of Commencement,NOC)。
TSCA對中國企業有何要求
對于中國企業來說,TSCA最為關注的不外乎進口化學物質的物質分類和噸位信息記錄,除非是TSCA重點關注的對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構成較大風險的有害化學物質,一般都能順利走完申報程序。通常情況下,對美出口企業在出口時要求出具進口商一份證明自己是否已應對了TSCA或產品不需應對TSCA的自我申明證書,EPA稱之為positive/negative TSCA import certification。另外,值得中國企業注意的TSCA應對措施還有以下幾點:
1)查詢TSCA名錄,確定出口物質類型屬于以下哪種管理類型:新化學物質/一般現有化學物質/TSCA重點關注物質;
2)如果企業出口的是新化學物質,提醒進口商做新化學物質PMN申報;
3)如果是現有化學物質年出口噸位在25000磅以上(約11.3噸)以上,需要提醒進口商在今年6月做IUR名錄更新申報;
4)如果是一般現有化學物質,需要協助進口商做自我申明(positive/negative TSCA import certification);
5)如果涉及TSCA重點關注物質,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