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8日,秘魯通過了議會程序頒布實施了第1570號法令。標志著秘魯實施了國家化學品框架,包括建立國家化學物質登記冊 (RENASQ) 和優先物質風險評估流程,實施了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秘魯將會成為繼智利、哥倫比亞和巴西之外,拉丁美洲第四個建立化學品管理框架的國家。
秘魯的第1570號法令,又稱批準《化學物質綜合管理法》的立法令,本法令內容分為六部分,分別為一般規定,化學品綜合管理機制,信息的生成、使用和傳播,義務,監督檢查和處罰,以及資金和技術援助。適用于在秘魯境內進行化學物質綜合管理或使用化學物質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無論是公共或私人,都是強制性的。但天然和人工放射性物質、非分離的中間體、雜質、未經化學改變的天然物質,包含在物品中的化學品,醫療器械,其他法規管轄包括人用或獸用藥品,食品添加劑,衛生產品(包括化妝品,家庭或個人用衛生產品),農藥,化肥等屬于豁免范疇。下面對該法令的重點內容做簡要闡述:
危害分類、標簽和SDS
該法令指出對于化學物質的危害分類、標簽和SDS需要根據GHS和此法令來判定制作,并由衛生部(MINSA)和環境部(MINAM)進行監管。預期將發布化學品預分類清單,該清單由環境部(MINAM)決議,且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
國家化學物質登記
RENASQ與國家環境信息系統(SINIA)相連,由環境部(MINAM)進行監管。在RENASQ注冊時,需提交以下信息:
- 制造商或進口商,以及進口情況下的供應商的詳細信息;
- 化學物質的識別信息,包括IUPAC命名法和CAS號(如有);
- 該化學物質的推薦用途;
- 該化學物質的生產或進口數量;
- 安全數據表(SDS)的內容;
- 該化學物質對健康和環境的風險評估(如適用)。
化學物質對健康和環境的風險評估
化學物質對健康和環境的風險評估由環境部(MINAM)提供技術性意見,衛生部(MINSA)制作風險指南。該評估指南至少要考慮確定化學物質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在環境中的歸趨和行為以及對人類健康的影響,此類評估批準程序在提交后最長75個工作日內進行。
處罰
1. 不遵守本法令第四章所載義務(包括提供SDS和標簽,進行RENASQ登記,必要情況下提供風險評估報告等)構成行政犯罪,本法令條例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根據合理性和相稱性原則,對其進行了規定。
2. 在不遵守上述義務的情況下,主管當局根據第28611號法律《一般環境法》和第29325號法律《國家環境評估和控制系統法》或取代這些法律的規則,實施適當的制裁和行政措施。
3. 對不遵守與化學品分類和標簽有關的義務和規定的處罰和行政措施,根據本法令的規定進行管理。
生效
本法令自其條例在《秘魯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生效,但第二項最終補充規定和唯一修正補充規定除外,其有效期從本規則公布之日起生效。許多相關組成部分細節性法規預計將在未來一年內發布,其中重要的內容包括:
1. 危險化學品分類清單
2. RENASQ 的范圍、實施和運作等
來源:第1570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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