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挪威氣候和污染管理局(Klif)再次強調了6月15日已經生效的CLP法規(物質和混合物(配置品)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下的幾個新要求。
●對有毒物質的新標簽提出了要求:如圖,左邊為有毒和對環境有毒的物質分類舊標簽,右邊為新標簽要求
●物理性危害(火災、爆炸、氧化等)及其他分類的標準和測試方法改變,使其符合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
●物質分類標簽取代:挪威Klif引用ECHA2月份發布的C&L名錄,用名錄中物質的分類信息替代現行的分類,以保持有害物質統一分類。
●CLP通報要求:要求物質在置于市場一個月后,進口商和進口商完成物質的CLP通報;Klif表示通報的費用與企業規模大小有關。
●安全數據表要求:REACH法規附件II提出了安全數據表編寫指南,從2012年秋季開始,要求按照名錄中的物質分類完成安全數據表。
●挪威的國家物質清單已經隨同在ECHA官網上發布的CLP物質名錄更新,要求進口商和制造商在將物質至于市場后一個月進行CLP通報。
●CLP法規分階段實施:物質和混合物在2010年12月1日和2015年6月1日前置于市場,在CLP法規實施后有2年的過渡的時間,物質可以在2015年12月1日、制劑可在2017年6月1日前繼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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