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歐盟委員會批準了于2022年草擬的更新歐洲化學品分類和標簽(EU CLP)的新提案No 1272/2008。此舉標志著更新該立法的進程將推進至最后階段,該擬議提案會由歐洲理事會做進一步審查確認后,公布于歐盟官方日報,并自公布之日起20天內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更新涉及的電子標簽與中國目前正在推動的“一企一品一碼”頗有相似之處。
No 1272/2008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引入數字標簽(歐盟版一企一品一碼)
隨著數字市場的發展,根據《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290條款,歐盟引入數字標簽,以此提升消費品安全性和信任度。
根據CLP法規的要求,物質和混合物的標簽元素必須附有物理形式的標簽(即“物理標簽”)體現。現這些標簽元素也可以數字形式提供(即“數字標簽”)。如供應商通過數據載體附加或打印鏈接至數字標簽,供應商需確保該數字標簽符合以下通用規則和技術要求:
- 所有標簽元素需集中在同一位置并與其他信息分開展示;
(b) 數字標簽上的信息應可被順利檢索到;
(c) 數字標簽上的信息應對所有歐盟用戶開放,并至少在10年內可以訪問,若其他歐盟立法有更長時間的要求,則要遵循該要求;
(d) 數字標簽的訪問應是免費的,無需注冊、下載應用程序、安裝或提供密碼;
(e) 數字標簽上的信息展示應考慮到弱勢群體的需求,并適當提供必要的適配措施,以便這些群體更易獲取信息;
(f) 數字標簽的信息載體應可被掃描訪問;
(g) 數字標簽應使用通用數字技術,并與所有主要操作系統和瀏覽器兼容;
(h) 當數字標簽信息支持多語言訪問時,選擇語言不應受到信息訪問地理位置的限制。
此外,若所有信息都需通過數字標簽在線提供,則應明確標注“更多危險信息在線查詢”等提示語,以確保用戶能迅速訪問必要的信息。
- 縮短標簽更新時間
根據提案規定,一旦某物質或混合物的分類與標簽發生變更,如新增危險類別、調整至更嚴格的分類,或標簽上需添加新信息,供應商必須在獲得新評估結果后6個月內完成標簽更新(原規定為18個月)。
- 細化標簽規定
新規定針對包括清潔產品在內的各類危險化學品,增加了標簽、圖形標志及包裝上字體大小的具體要求,同時允許供應商采用可折疊標簽,增加靈活性。
- 嚴禁使用誤導性綠色聲明
新CLP嚴格禁止在被分類為危險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廣告中使用“無毒”、“無害”等誤導性綠色聲明。
- 綜合評估MOC物質
新CLP提案將對含有一種以上成分的物質(MOC物質)進行綜合評估,確保其能夠根據成分和物質本身進行危害分類。
- 豁免精油類MOC物質
從植物提取的MOC物質,物質成分雖或具有危害性,但作為物質整體時未必。因此,從植物或植物部分(精油)中提取的MOC物質可豁免。基于此,委員會將在新規則生效后五年內提交一份關于上述MOC物質分類的科學報告做為進一步評估依據,以此決定是否將該修訂歸入立法范疇。
輸歐企業應密切關注法規的實施情況,及時調整策略,以避免合規風險。瑞旭集團將持續關注歐洲法規的最新進展,助力企業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