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化學品管理“必要用途”(Essential Uses)的最終報告,調查了在REACH和其他歐盟法規中實施必要用途的概念,包括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食品接觸材料法規和化妝品法規。該報告將明確“必要用途”(Essential Uses)標準,并為如何確定必要用途提供重要依據。
歐盟《可持續化學品戰略》(CSS)提出了橫向必要用途概念,以適用于化學品立法。該戰略承諾“制定必要用途標準,確保只有在對健康、安全或社會功能至關重要且不存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時,才允許使用最有害的化學品”。
必要用途概念的發展符合歐盟實現無毒環境的雄心壯志,這是許多政策戰略的重點,包括歐洲綠色協議、可持續化學品戰略、零污染行動計劃和循環經濟行動計劃。該概念有助于減少使用最有害物質,從而降低排放、風險和影響。從而預防潛在的人類和環境暴露于最有害的物質中。
必要用途概念的總體目標是允許系統性決策,通過只有在證明其對社會必要,即對健康和/或安全必要或對社會功能至關重要且從人類健康和環境的角度不存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時才允許它們的使用,以促進最有害物質的淘汰。
除了《蒙特利爾議定書》外,一些歐盟立法中也包括“必要用途”概念(或在CSS中闡述的必要用途概念的組成部分)。主要例子是生物滅殺劑法規,但注意到在考慮“必要”用途時并沒有設定具體的定義或標準。實際中基于必要用途標準授予豁免的案例很少。一些法規正在修訂中(如玩具、化妝品、RoHS、FCM),而其他法規(如分類法規)則已經發布并包含了對“必要用途”的參考,但尚未完全定義如何實施。在許多情況下,對“必要”標準的引用是隱含的或只涉及一個方面(如評估替代方案——適宜與可行(經濟/技術)之間的區別)。在比較兩個不同立法下的程序和同一立法下的案例時,使用基本使用概念的兩種情況并不相同。例如,在公共衛生方面使用生物滅殺劑與保護基礎設施的用途之間的情況將非常不同。
最終報告詳細說明了應包含哪些元素在橫向指南中,以定義如何確定必要用途。最終報告還詳細闡述了就其法律、技術和政治可行性、環境、社會和經濟影響而言在REACH中引入該概念的各種選項。
來源:
2023年5月11-12日在杭州召開“第十一屆危險品倉儲設施建設與安全運營研討會”,針對地方監管部門、化工園區代表、化工企業代表參加此次會議,共同交流危險品倉儲破局之策,歡迎掃碼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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