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委員會首次提出防止塑料顆粒間接排放微塑料污染的措施。據了解,每年在歐盟范圍內,由于供應鏈管理不當,高達5.2萬至18.4萬噸的塑料顆粒被釋放到環境中。
此次提案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所有處理這些顆粒的企業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預計這一舉措將減少近74%的顆粒排放,有助于實現零污染行動計劃制定的到2030年將微塑料排放減少30%的目標。此外,它還將有助于維護生態系統的清潔,為實現無塑料污染的河流和海洋做出貢獻。該提案不僅能降低潛在的人類健康風險,還將為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做出貢獻。
塑料微顆粒是一種具有持久性和流動性很高的物質,難以被自然環境降解。它們廣泛分布,不僅存在于海洋中,還滲入到了包括農田在內的水和土壤中,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嚴重危害。據報道,海洋和沿海地區的生物,如海龜、海鳥和貝類等,都可能誤食這些微塑料顆粒,這可能導致身體受傷甚至死亡,嚴重威脅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
歐盟已經明確了解決環境中不斷增加的微塑料存在的必要性,這在歐盟塑料戰略、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零污染行動計劃中有所體現。為了減少微塑料污染,歐盟將采取三個主要方面的管理措施,包括減少塑料制品污染、限制有意添加微塑料的產品以及降低間接微塑料排放。而此次的提案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四點:
- 規范操作人員的實踐守則:根據裝置或運輸活動的規模,操作商必須遵守某些最佳操作實踐。之前已有人員實施了這些操作實踐。
- 強制認證和自我聲明:為了協助主管當局驗證合規性,較大的操作商應獲得由獨立第三方頒發的證書,而較小的公司應進行合規性的自我聲明。
- 統一預估損失的方法:為了幫助操作商監測他們的損失并解決一些剩余的數據空白,標準化機構將開發一套統一的方法論,通過提高對不同操作實踐對環境和人類健康影響的認識來增加問責性。
- 對中小企業的較低要求:由于顆粒供應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中小企業,特別是對微型和小型操作商,將適用較低的要求。
附歐盟SME判斷標準:
未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將繼續深入討論此提案。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歐盟還是非歐盟操作商,都必須在該法規生效后的18個月內遵守其中的規定。委員會將繼續致力于減少微塑料污染,包括在執行現有和即將出臺的關于產品和廢物的立法的背景下,以及領導全球努力以終結塑料污染。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