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正式批準了一項去年7月提出的特殊豁免申請,此決定將允許使用經過回收處理的聚氯乙烯(PVC)作為電子電器設備的框架材料。此次批準基于RoHS指令的考慮,認為在PVC門窗框架材料中添加鎘和鉛可增強聚合物的穩定性。據悉,此項特殊用途豁免將于2024年1月30日生效,有效至2028年5月28日。
環境效益與安全標準
盡管市面上存在無鉛和無鎘的原生PVC,但相比之下,使用回收PVC在能源和自然資源(如水、石油和天然鹽)方面的需求顯著減少。這一決策正符合RoHS指令第5條的第1(a)款,即如果使用原生PVC,可能導致的總體環境、健康和消費者安全影響將超過其帶來的總體益處。
豁免條件與規則
自2024年1月30日起,只要回收PVC中鎘的重量比不超過0.1%,鉛的重量比不超過1.5%,即可獲得此豁免權。同時,修訂指出,這類可回收的硬質PVC僅適用于歐盟法規(EC) No 1907/2006附錄XVII的相關規定。
標記與產品安全
此外,根據RoHS指令,所有含回收PVC且其中鉛含量等于或超過0.1%的產品,在市場投放前,供應商必須在產品上附上明顯、清晰且不可擦除的標記,標明“含鉛量≥0.1%”。如果產品性質不便標記,則應將標記置于產品包裝上。
2023年年初,歐盟委員會已通過一項措施,禁止在聚氯乙烯(PVC)制品中使用及市場銷售含鉛產品,以保護人民和環境免受鉛中毒。這一措施屬于REACH框架下,旨在減少每年高達8.4噸的鉛排放,確保歐盟內生產的PVC制品與進口制品之間的公平競爭。
為推進回收利用,此決策也有助于每年減少約150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含回收硬質PVC的物品在一定時期內仍可銷售和使用。但為確保安全,這些物品需要被無鉛層完全覆蓋,以防止人們和環境意外接觸鉛。
歐盟委員會將持續與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合作,探索進一步限制環境和人類接觸鉛的方法,以符合可持續化學戰略和歐洲綠色協議的目標。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_202400232